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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追踪速递:越城借贷纠纷费用谁出呀,浙江省对老赖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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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 16:0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吴勇 通讯员 孟焕良 陈谊

法院与公安联动治“老赖”,执行与拘留“无缝对接”。12月29日,浙江法院、公安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暨十佳案例揭晓,通报“院所合作”机制运行以来的成效。

那么,什么是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

首先来看个案例——

绍兴人何某某为朋友65万元的借款作担保,后债务人出逃,由何某某出具了借条,并于2017年春节前偿还债权人全部本金。何某某认为其作为担保人还掉本金已仁至义尽,故拒绝支付17.5万元的利息。2017年10月25日,何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其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又因何某某拒不偿还同一债务人的另一笔债务在其解拘当日将其再次拘留。

何某某被拘留后,杭州市拘留所积极联系法院,管教民警张丽芳又对何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谈话,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其后,杭州市拘留所对该案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何某某完全具备偿债能力。而且,何某某作为担保人,已主动承担65万元的本金债务,有较强的自觉履行义务意识。综合研判,该案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

为此,管教民警对其耐心释法,多次谈话教育后,何某某逐渐认识到自己作为担保人,应承担债务人的责任,履行法院判决,遂愿意全额履行利息。之后,何某某联系家人积极筹款并及时将利息和诉讼费共计176510元交付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至此,一起债务纠纷得以化解。

记者了解到,当何某某被拱墅区法院再次拘留时,情绪激动。管教民警张丽芳对其开展谈话、了解情况,何某某澄清了双方之间的债务往来,解释了两笔债务间的关系。其后,通过多次与法官、家属的沟通,加之拘留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何某某再次同意全额履行,将筹得的15万元及时交付拱墅区人民法院,两起债务矛盾终得以全部化解。

当前,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仍然很猖獗,其突出表现就是“执行四难”中的人难找。透过案例,不难看出,“院所合作”机制就是通过发挥拘留所的职能作用,对被拘留人开展说服教育工作,依法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化解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案结事了。

据悉,自2017年7月浙江高院与公安厅达成院所合作机制以来,全省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率达41.15%,化解成功率达45.39%,并涌现了永康、萧山、鹿城、绍兴等一批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典型拘留所,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浙江新闻+】

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十佳案例

1、“五字工作法”化解系列债务纠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拘留所

2、联手化解心结 避免自杀事件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拘留所

3、院所联动 人性化执法获点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海曙区拘留所

4、心理疏导让执行工作“刚中带柔”

——象山县人民法院 象山县拘留所

5、司法联动显成效 百万欠款终偿还

——瑞安市人民法院 瑞安市拘留所

6、法院联动“和风”工作室 化解银行担保借贷纠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绍兴市公安局拘留所

7、一堂课一场辩论 多重教育化解赡养纠纷

——永康市人民法院 永康市拘留所

8、院所联动共化解 七年旧案终执结

——常山县人民法院 常山县拘留所

9、法院拘留所双剑合璧 温情调解重圆祖孙情

——三门县人民法院 三门县拘留所

10、拘留所接力执行 巨额赔偿案终化解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