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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新闻资讯:遂昌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详情,职业放贷人立案标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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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遂昌县税务局联合遂昌县人民法院,首次依法对职业放贷人征收利息税费,共计2240.29元。

日前,遂昌县税务局在接到县人民法院传递的《涉职业放贷人案件信息告知书》后,第一时间核算“职业放贷人”应缴税费的金额,并出具《关于协助征收税费的函》给法院。根据法院告知书信息,遂昌县税务局依法核算出申请执行人张某利息收入10000元应缴税费2240.29元,并向法院回函告知,遂昌县人民法院将在发放执行款前,依法划转相应款项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本次针对职业放贷人进行税费征收,是遂昌县税务机关首次参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对职业放贷人进行税收监管,有效阻止了税款的流失,助力民间借贷行为良性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据悉,对职业放贷人征税主要是根据浙江高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相关规定,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的诉讼行为,落实税收征管。

“下一步,遂昌县法院将继续联合税务部门,加强审查监管,同时对职业放贷人名录定期筛查、更新,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健康良性发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遂昌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