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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观点发布:石阡县借贷纠纷案例,石阡法院近期结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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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一起特大黑恶势力案在思南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4月1日,铜仁市一起特大黑恶势力案在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周某、黎某程、毛某等2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多种罪状。庭审通过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全市政法干警、被告人近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近100人现场参与庭审旁听。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周某在石阡县通过成立汽车租赁公司、非法经营“六合彩”、开设赌场等形式聚敛钱财,积累了经济实力并在石阡县城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2013年12月,周某与被告人黎某程等人共同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注册成立石阡县及时雨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社会发放高息借款。为了非法强索高利贷,以此聚敛巨额的经济利益,扩大势力范围,周某、黎某程负责及时雨公司的财务和人员管理,采取请吃、安排工作、索债提成、摆平事端等方式,先后收买、笼络被告人毛某、游某超、周某吉、丁某、李某、杨某、鄢某翔等社会闲散人员到及时雨公司追讨发放的高利贷。丁某、游某超、李某等人又笼络被告人徐某斌、熊某、黄某杰、杨某、文某、杨某龙、王某策、董某、徐某高、罗某、邹某科、游某越等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该组织。周某为加强对犯罪组织内部成员的管理,对组织成员违法强索债务进行分工,并提供车辆作为要债的工具,制定了上下班请销假、索债提成等组织内部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周某为组织者、领导者,黎某程、毛某、游某超、周某吉、丁某、李某、杨某、鄢某翔为积极参加者,杨某、黄某杰、文某、徐某斌、杨某、熊某、董某、徐某高、王某策、罗某、邹某科、游某越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结构较为稳定,层次较为分明,有明确的分工,内部有约定俗成的纪律、规约。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周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3年12月以来,以及时雨公司名义在石阡县累计向500余人发放高息贷款914笔3220余万元,非法获利145余万元。为笼络人心,发展壮大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达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周某对毛某、游某超、周某吉等积极参加者每月发放固定工资2400元,并按照收取债额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作为组织成员违法强索债务的提成收入。每逢重大节假日,周某都会向组织成员发放数额不等的“红包”。如遇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产生纠纷,周某作为组织领导者,或出资赔偿相关当事人,或出资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周某为组织、领导者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周某雇佣、指使组织成员毛某、游某超、丁某等人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向多名借款人、担保人进行滋扰、纠缠、恐吓,强行索债。同时为了显示组织恶名,树立非法权威,动辄使用暴力手段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残害群众和损毁公私财物,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窝藏、妨害作证等39起犯罪活动及数起其他违法活动。

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周某为组织、领导者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地下执法队”的形式,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使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日常生活遭到严重破坏。有的被害人房屋、车辆被强占,有的被害人常年外出四处躲避不敢回家,甚至有的被害人所在单位的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更换电话防止被滋扰。由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名,受害群众不敢通过正常途径举报、控告,被逼无奈的个别被害人甚至意欲自杀以摆脱滋扰和纠缠。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刘汉滨 张庆慧)

总策划:杨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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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划:刘 韵

责任编辑: 邓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