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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秘闻盘点:借贷纠纷不能胜诉怎么办,借贷纠纷胜诉,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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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借钱给朋友,但朋友不还,一直推,或者干脆玩失踪,不接电话,气愤至极,准备走法律途径,请你看完本文,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这是民事纠纷,不要区派出所,如果去了,公安派出所也只能告你,去法院起诉吧。那么去法院是去哪个法院呢?

一般应该去三个地方的法院。

第一,如果手上有欠款人出具的借条,那么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你家是河南的,春节过后来上海打工。那么你应该回河南也就是你的老家去起诉,因为虽在上海打工,但这里不是你的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如果你说,我连着2个春节没有回家,两年多了一直在上海住,我能不能在上海起诉?

只能告诉你,按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是,你怎么能证明你一直在上海居住?那这在哪儿居住还有证明吗?是对,需要证明,确定在哪起诉的证据就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你难以证明,除非你办了居住证,这就可以证明你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你就可以在上海起诉了。如果没有居住证,那就回老家起诉吧。回老家轻车熟路,也算方便,顺便还可以回家看看,是不是也挺好的?

多说一句,大部分民事纠纷,原告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无法起诉的。在原告住所地起诉这是民间借贷案件的特殊性,也是近些年才有的特殊规定。以前的话是不可以的。

第二,到被告的住所地。如上面的例子,按原告住所地,你不能在上海起诉,但是欠款人的家在上海,这时你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是可以受理你的起诉的。如果不是这么巧,偏偏欠款人住所地在内陆大西北的某个偏远的县里。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你得去这个县城起诉。想想欠了5000元,打官司还颠簸2000多公里,是不是很悲催的事儿呢?

第三,到借款条约定的管辖法院去起诉。这叫约定管辖。比如可以约定出借人所在地、借款人所在地、书写借款条所在地、实际转账或者现金交付所在地都是可以的。一般的民间借贷约定管辖地的比较少。另外,一旦约定了有效的管辖地,其他地方的法院就不能再受理了,约定管辖排除其他的法定管辖。

如果确定在某个地方起诉,那么到这个地方的哪一级法院起诉呢?是到法庭、县区法院还是市级法院起诉呢?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到区县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去起诉,法庭是区县法院的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不能直接办理立案手续。至于市级(下辖市、区、县的市)法院,可以说诉讼的欠款数额达不到千万,这个级别的法院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