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赵某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29万元,额度存续期自2021年4月19 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合同生效后,被告陆续从银行支用信用贷款共计42万元,却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原告借款本息。截至2022年7月25日,被告赵某尚欠该银行本息合计 25.782747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刘水霞在接收案件后经审查发现,此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在询问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刘法官首先向被告详细了解了其家庭成员、经济
刘水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作者:王宏飞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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