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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追踪讯息:和解协议书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和解协议交给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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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好!我们是清涧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某某申请执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到强制执行阶段,你对此持何态度?”“我今天就把借款本金及案件受理费还给申请人。”

据悉,2017年10月,被告王某某、陈某某因修建向原告李某某借款20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为2%,每月清息一次。清息时间届满后,原告李某某多次向被告王某某催要,但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原告李某某无奈将被告王某某、陈某某起诉至清涧县人民法院,该院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2月1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过谈话方式告知被执行人王某某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的后果。经执行干警多次沟通协调,被执行人王某某决定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双方当事人对剩余借款利息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该起历时近5年的借贷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作者:刘元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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