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借钱不还生嫌隙 法院耐心调解促和好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借贷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两被告与原告系亲戚关系。自2019年8月起,被告刘某因生意周转需要,陆续向原告叶某共计借款55万元,并约定利息为月息1.5分。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李某交付借款。2020年4月27日,被告刘某向原告出具借条确认借款金额为55万元。借条出具后,两被告仅向原告支付3.4万元利息。原告多次就剩余借款本金55万元及利息向两被告催讨,均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遂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两被告表示借款属实,但目前经济紧张,无力一次性付清借款本息。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系亲戚关系,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理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日,原告告知法院两被告在前一天已经偿还了借款本金14万元,故剩余借款本金为41万元。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考虑双方系亲戚关系,自愿放弃部分借款利息并允许两被告分期偿还,即两被告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分三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1万、利息5万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