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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父亲借贷纠纷,父亲借出的钱子女可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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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民间历来都有这样一句俗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随着社会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的精神道德却发现了一些变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欠钱之人反而还成为了当初借给他之人的上宾,生怕自己做了什么让对方不如意之事,这笔债就追不回来了。

或许有人对此提出,既然本人无法偿还这笔债款,那就让找他的子女,反正都是一家人,父债子偿不是正常人的思维吗。确实,从道德层面上来说,父亲借的钱,身为其子女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话,很有可能会引来周围人的闲言碎语。

但从法律上来讲,子女有法律责任强制要求需要去偿还父亲借的钱吗?针对于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下的案例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

案例分享

韩某因为平常工作成绩突出,所以在某些方面能够享受到公司的优待,也正是因为如此,再加上出于工作的需要,韩某便向公司用极低的利息贷款了90万元购买车子,并且双方共同约定了分期归还期限。

一开始韩某还会按照约定每月按时还款,可从2022年年初开始,韩某这个人就像是失踪了一样,突然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此前按时交付的债款也突然停了下来。由于韩某本人联系不上,公司便只好将韩某告上法庭。

在开庭当日,韩某也并未到场,这同时也就意味着韩某失去了当庭辩诉的权力,于是法院便以被告人缺席判处韩某,将欠款按照拖欠的月份进行偿还。由于判决下来之后,公司还是没有收到任何还款的消息,便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但令人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当强制执行申请通过之后,却得知韩某因脑溢血而意外离世的消息,公司前来催债之人不仅傻了眼,欠债人都已经死亡了,余下的欠款又该有谁来还?

本着传统观念的“父债子偿”的想法,公司只好转而向韩某的四个子女索要欠款。这对于其子女来说定然也是不愿,在他们看来,这笔债务是谁借的,就应该是谁来偿还,而他们并未享受到这比债务90万的任何好处,父亲当初购买这个车子也是为了给公司跑业务。

父亲兢兢业业一生,公司不仅不通人情,凭什么还要让子女来为他偿还债务。由于双方争执不下,见这笔债务无法顺利追回来,无奈之下只好又将韩某的四个子女上诉到法院,要求让他们替韩某偿还剩下的欠款。

这起因债务纠纷案件,最终又会如何判处呢?

以案说法

针对于子女是否需要按照公司提父亲韩某偿还这个剩余的债款,主要则是需要看这四个子女是否继承了韩某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韩某死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其四个子女身份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可以继承韩某生前名下的所有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子女的权力,但在继承他的这些遗产的同时,韩某生前欠下的债务,同样也被相应的继承了下来。

至于子女是否有法律责任偿还,并偿还多少,这就需要看子女继承了韩某多少遗产,而这就会生成两种可能性的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一种可能,韩某的四个子女如果并未继承韩某的财产,那么公司向法院上诉,要求其四个子女偿还债务则很有可能会被驳回,毕竟真正的欠债人是韩某,而不是他的子女。但如果公司非要进行偿还的话,则只能从韩某的个人财产中进行抵扣。

第二种可能则是韩某子女当下的状况,四个子女早在韩某去世的时候,就已经将韩某的生前财产都各自协商好,并完成了继承,如此一来,在继承了韩某遗产的基础上,同样也继承了韩某的债务。

至于对于韩某的债务,这四个子女需要如何偿还,则就是根据他们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大小不一的划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偿还债务的时候,并不是让子女自掏腰包替韩某进行偿还,而是从他们继承的遗产中进行偿还。

也就是说,如果韩某欠下的债务,远远超过韩某子女所继承的财产,那么超出的部分,韩某的四个子女完全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不过在法院的审理下,发现韩某在去世之前的财产完全可以偿还的起债务。

于是法院支持了公司的上诉,并要求韩某的四个子女根据继承遗产的分割,对其夫妻生前欠下的债务进行偿还。

结语

所以根据父亲借的钱,子女是否有法律责任偿还的义务,主要就是看子女是否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然后再同继承的遗产中进行清偿,债务超出的部分则与子女没有关联,子女也无需为父亲偿还债务。

并不是说子女只是单单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就可以万事无忧,在继承财富的同时,还要承担起父母生前所欠下债务,有所得必定也会有所失,这才是自然发展的一般规律。

(注:《以案普法:父亲借的钱,子女有法律责任偿还吗?》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