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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干货解答:借贷纠纷法院不强制执行,借款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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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33万买房,结果在6年左右的时间里,仅仅归还了2万多元本金。日前,福州罗源法院对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具体情况,一起来看节目。




涉及三起案件 执行标的80万左右





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邱晟恩


这个房子首封法院是福州晋安法院,当时那边也是一个借贷案件,我们是轮后,他们是把房产处置权移交给我们法院,我们现在对这个房子有处置权,可以进行拍卖了。



执行人员表示,被执行人李某、张某夫妻俩在2014年的时候,向某银行贷款33万元买房,结果截至2020年8月份,尚欠本金30.7万余元。



银行方面无奈起诉,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此外,被执行人李某还涉及到了另外两起民间借贷案件。





执行人员提出方案 可暂住至拍卖成交



执行现场,被执行人之一的张某恰巧有在家。




被执行人张某表示,需要与丈夫李某进行沟通。






现场沟通 被执行人同意拍卖后搬离



电话中,被执行人李某同意了执行人员提出的方案。



执行人员现场向被执行人张某进行了相关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后果的释明。



随后,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将配合法院后续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