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 【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诉陈岚名誉侵权案宣判:陈岚向女童母亲道歉】12月2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记者从现场获悉,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澎湃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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