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高淳法院立案庭通过“宁审通”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开庭审理了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
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宁审通”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进行在线排期、阅卷。庭审现场,屏幕上四位当事人的画面清楚、声音清晰,全程保持录音录像,四十多分钟庭审就结束了。庭审结束后,由法官校对、确认庭审笔录,可在线发送至当事人确认并签字。
该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A公司通过某平台借款100万元,原告作为保证人,为被告A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原告与被告A公司、被告陈某某、沈某某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原告代偿了借款本息,经多次催要,三被告至今未按约定履行清偿义务,诉至高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