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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干货发布:麻城何在能民间借贷纠纷案,麻城市何在能判刑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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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阐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如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落地落实,帮助民营企业融化"市场的冰山"、削低"融资的高山"、跨越"转型的火山"?近日,本报记者走进民营经济活跃的杜鹃花城,走进基层法院,深入企业采访,探访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麻城经验"。

麻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

只有深入企业,准确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企业对司法的需求,才能化解企业矛盾纠纷。

近年来,我院以"企业预约、集体会诊"形式,开展定点联系、定点服务企业活动,积极推进"一企一法官"、设立涉企业案件巡回审判点、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等创新服务活动,为不同管理模式和经营特点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司法服务,有力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麻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雪华

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就是司法服务的切入点

通过审判实践和调研走访企业,我们发现,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面临五个方面的困难:融资难、用工难、经营难、法律需求难满足,以及破产企业的重整、清算难。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就是司法服务的切入点———

针对融资难、资金周转难,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涉企案件,帮助企业快速收回货款和其他借款,确保企业资金链不断裂。依法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

针对用工难,妥善办理涉非公有制主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依法管理。帮助企业完善用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劳资纠纷的产生。

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做到不冻结、不查封、不拍卖、不拘留,尽量确保企业不因执行措施影响正常运转。

针对企业迫切的法律需求,法院主动送法上门。

面对企业破产案件,我们分类施策:对于僵而未死的、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以灵活处理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已确无生还能力的民营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麻城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陶孝东:

麻城法院执行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到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每一件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执行过程中。

对于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落实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尽量采取"放水养鱼"等执行方式,积极盘活企业;对于和解长期履行的案件,定期跟踪回访并形成制度,不仅给予企业缓和的时间,更要积极引导企业稳步经营,健康发展。要在具体执行办案中,统筹管理企业债权债务,统一执行尺度,防止企业疲于应付官司,从而影响生产。

麻城市法院民一庭庭长郭显宏:

为诉讼"瘦身",为企业"减负"

为缩短案件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涉案企业诉累,法院采取"调解优先,调裁判结合"、特邀调解员等举措,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互联网+诉调衔接"多元纠纷化解新模式,特邀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让民营企业涉诉纠纷尽量在庭前化解。目前,涉企案件调解率达70%以上。案件调解书区别于判决书,不公开、不上网,避免了给企业带来名誉方面影响。

在劳动人事纠纷的多发区的小河头产业园、南湖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中部石材产业园等四个工业园结合部设立劳动人事纠纷处理中心,快速及时的处理涉企劳资纠纷,形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调处格局。

麻城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姜辉:

组合发力化矛盾,司法护航保平稳

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上,打出组合拳,平等保护、全面保护、重点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

在融资难的关口下,解决经营难的首要任务是资金快速回收。麻城市法院民二庭多年为园区企业派驻专业合议庭,专门清收民营企业外欠货款,脚步遍及全国25个省自治区,标的额近5个亿。

为化解金融企业大量积欠贷款,推动成立我省首个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人民调解对接司法确认的方式,快速化解金融纠纷,八年来,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经法院确认案件800余件。

为化解僵尸企业僵而不死,资不抵债经营乏力的困境并实现资产重组,近三年来,及时受理审结了3起企业解散的清算案件,标的达3.5个亿;审理3起涉房地产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标的额达35个亿。2018年6月20日,原任民二庭庭长,现任麻城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的吴克勇审理的湖北蓝翔置业发展麻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方案得到了债权人全票通过,开创了黄冈市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的先河,另两起破产案件在顺利推进中,"府院联动,创新协调"的破产重整"麻城经验"被黄冈推广。

鼓楼法庭庭长丁学卫、黄金桥法庭庭长胡成姜:

巡回审判进园区,"法律保姆"进企业

鼓楼法庭、黄金桥法庭针对辖区内园区建设较多,招商引资企业多的特点,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服务和保障园区企业科学跨越发展。

在开发密集区及商业集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帮助企业及时化解土地征用、厂房新建、消费服务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专门开辟园区企业的涉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依规减、缓、免其诉讼等费用,帮助渡过难关,做大做强,为园区企业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坚持每年定期深入到园区企业调查走访,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解答法律疑惑、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帮助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涉民营经济保护典型案例】

湖北大帆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院帮咱追回货款千余万元"

从一家风雨飘摇的小力车厂到产值过5亿元的科技型金属制造企业,湖北大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发展迅速。公司董事长宁立峥感慨:"这十几年来,法院可是帮了大忙,帮我们追回货款1000余万元。"

2006年,大帆公司正值投资建新厂,扩大经营规模的关键时期,资金非常紧张,恰逢黄石某企业下欠货款200余万元,屡次催要不还。大帆公司向麻城市法院提起诉讼。麻城市法院民二庭迅速组织办案人员赶到黄石,了解到被告也面临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货款的情况后,并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多方协调,厘清了被告的上级开办公司与被告是有责任关联性质,遂果断追加被告的开办公司为共同被告。开办公司为上市公司,为顾及其公司利益,主动为被告履行欠款200余万元,为大帆汽配有限公司快速回笼了周转资金,犹如雪中送炭。

2011年,时逢全球金融危机,上海一公司下欠大帆公司货款150万元,该公司因资金困难,欠债很多,面临破产。眼见货款要"打水漂",大帆公司找麻城市法院"求救"。法院民二庭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二话不说,午饭都顾不上吃,连夜赶到上海,第二天一早就对被告库存产品进行查封、扣押,并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以货抵款协议,为大帆公司挽回损失150万元。

"还有去年年底的一个案子,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快速结案,让我们和被告江苏盐城某公司握手言和、继续合作。"宁立峥谈到,麻城法院办案从企业健康发展考虑,重调解、谋双赢,"有这样为企业着想的法院,这样温馨的司法环境,我们企业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大干快干的劲头更足了。"

三劲合一,迂回化解执行难题

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要有强劲、巧劲、韧劲,还要经常变换思维思考,会综合用力、协调用力,借力执行。

2017年10月30日,申请人柳某申请执行某公司借款本金1875万元和利息一案,麻城市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查明,该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某公司位于某商场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但同时查明,该处房产以6000万元同时抵押给了武汉某商务公司,而且武汉某商务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某公司最大的抵押债权人,准备启动拍卖程序。作为首封法院,负责该案的麻城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永乐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抢先启动了两处房产的拍卖程序,两处房产的评估价为1.82亿元。

2018年该房产分别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虽然考虑到房产位置、税费承担等问题,拍卖时按照规定进行了相应降价,但两次均流拍。

两次流拍,该案执行如何走下去,怎样才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麻城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武汉某商务公司是实力很强的企业,因此我们应该换个思路来做工作,让武汉某商务公司和申请人柳某协商,看是否由最大债权人武汉某商务公司同意将上述两套房产抵债,不仅可以兑现其自身债权,剩余资金还可以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这样或许可行。"部队两栖侦察兵出身的金永乐通过思考提出采取迂回方式变通执行的策略。

方案既定,金永乐带领执行干警杨琦、胡刚按照预定的方案做工作,双方一拍即合。2018年7月5日,武汉某商务公司以第二次拍卖的底价接受上述两处房产。至此,申请人柳某1875万元本金和利息有了着落,某公司的债务也得到了清偿,无债一身轻,及时重整后再走发展路。

麻城某混凝土搅拌公司:

法官为企业依法管理"撑腰"

王某入职某混凝土搅拌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的后勤保洁。后公司根据实际调整岗位,王某拒绝到新岗位报到,并擅自离职。几个月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将该混凝土搅拌公司起诉至麻城法院。

麻城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屈剑受理后,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后认为,该公司调整王某工作岗位,新岗位的工资水平、工作内容与原岗位差别不大,因此混凝土搅拌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王某的工作岗位属于企业合法地行使自主经营管理权,其调岗行为合法。王某在岗位调整后拒绝到新岗位报到,又擅自离职,因此王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依据,不应得到支持,遂作出驳回王某诉讼请求的判决。

近年来,麻城法院妥善审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既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管理。法律的天平绝不倾斜,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