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
“被告人方伟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1万余元,数额巨大。一审认定被告人方伟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5月31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既感到惋惜,又受到警醒。
事情还得从去年景德镇市公安机关打掉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说起。
经常一起吃吃喝喝露端倪
“余建锋一伙为了强迫翥山天城项目所在的余家村村民搬迁,先断水、断电、断路,最后强拆,不达目的不罢休。而他却一点事没有,背后肯定有‘保护伞’。”
2018年2月,景德镇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负责翥山天城项目土方施工的包工头余建锋。专案组侦查后发现,以余建锋为首的施工队伍并不简单,其涉嫌违法的事实证明这支施工队伍有涉黑涉恶的特征。根据景德镇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结果暂行办法,该市公安局随即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随后,市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与公安机关同步展开核查。
经查,核查组发现,余建锋与景德镇市台办副主任、乐平市塔山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方伟平关系密切,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出入娱乐场所。
“你在乐平工作期间,跟余建锋来往比较密切,请说明一下情况。”掌握上述情况后,核查组决定先找方伟平谈谈。
“我和他不过是普通朋友,偶尔会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这不算是违纪吧?”闻言,方伟平满脸不悦地反问道。
谈话不欢而散。
银行卡转账记录牵出“好处费”
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深入查找有关问题线索;一路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从余建锋团伙处突破。
但余建锋是多次进出公安机关的“老油条”,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刀枪不入”,一口咬定自己无罪,更没有“靠山”。
其间,核查组发现一条重要线索:2014年10月,余建锋野蛮强拆余家村2户民房,却“化险为夷”,参与强拆的人员中,仅有余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来,强拆前,余建锋请方伟平和翥山天城项目负责人一起商量,提出如果有人因此被判刑,项目部会支付每天2000元的补偿费。“两年牢房,能得到上百万元的补偿款,我觉得不亏。”余建华说。
“强拆后,方伟平就让余家村村委会主任余某找熟人与被强拆户协商,那两家人知道‘斗’不过余建锋就不闹了。”余建华道出了当年的情况。
“他们之间不只是普通朋友这么简单。”核查组进一步核查后断定。与此同时,按程序对方伟平、余建锋的银行转账记录进行查询,发现了另一个疑点:2014年12月26日,方伟平农业银行账户收到转账24万元,转账者正是余建锋的弟弟余志祥,汇款内容为工程款。
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了解到,余建锋曾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乐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他承接的翥山天城土方项目出现资金困难,面临停工。方伟平为其借款20万元,并到公安机关帮其说情。余建锋释放后为感谢方伟平的帮助,让其弟余志祥转账给方伟平24万元。扣除本金、利息,方伟平实际得3.6万元好处费。
在铁的事实面前,余建锋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与方伟平交往的经过。
“2013年,我刚刚出狱,经人介绍认识了方伟平,在他的帮助下,我承接了乐平翥山天城的工程,他对我很关照,后来我就直接叫他叔叔。”余建锋说,他经常为方伟平的吃喝玩乐消费埋单,方伟平对他也格外“照顾”。
根据核查结果,2018年12月6日,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对方伟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保护伞”现形
被留置后,方伟平心存侥幸,看似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实则避重就轻。
“一开始,方伟平只肯交代收受乐平市翥山天城老总魏某好处费的事,对与余建锋交往的细节三缄其口。”调查人员表示,为打消他的思想顾虑,调查人员给他详细解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还对抗组织调查的,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在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下,方伟平逐渐意识到,与其天天担惊受怕,不如争取宽大处理。卸下思想包袱的他,主动交代了自己帮余建锋摆平纠纷、收取“回报”的诸多问题。
经调查,方伟平任塔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为以余建锋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承揽工程攫取经济利益,为非法强拆涉案人员逃避打击出谋划策,向执法机关说情,索取、收受余建锋款物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
2019年1月,方伟平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截至目前,景德镇市共收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线索307件,立案70件,结案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组织处理55人。查处“保护伞”问题16起,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以上党纪政务处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