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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内幕消息:借贷纠纷立案时不同意调解,借款纠纷调解不成功下一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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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旬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使双方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2023年1月2日,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40000元,原告李某以转账的方式将该笔借款一次性给付被告王某;2023年2月10日,被告王某又向原告李某借款15000元,原告李某以现金的方式向其借予了15000元,同时被告王某还向原告李某出具了借据两张。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向原告偿还借款5000元,剩余50000元借款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均未果,无奈之下将被告王某告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系好友关系,案件标的额较小,该案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秉承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决定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使调解陷入僵局,为了缓解气氛,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逐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辨法析理,并向被告释明依约还款的必要性和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了解到被告有还款意愿但无一次性偿还能力,遂建议原告可以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努力协调下,原、被告双方就分期偿还借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旬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进一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让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在诉前调解中得到解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旬邑法院干警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