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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看法头条:借贷纠纷驳回还能在起诉吗,借款驳回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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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简单来说,诉讼时效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维权期限,如果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救济。

超出诉讼时效会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也就是说,超出诉讼时效后,对于对方来讲,获得了一项抗辩权,即如果对方抗辩我方主张权利已经超出诉讼时效,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驳回我方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常说的败诉。但是,虽然诉讼时效届满,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该项抗辩,或者自愿同意履行的,法院不干预、不禁止;履行完以后又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同样不支持。


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能否主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可见,在对方没有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也不应当进行审查,更加不会影响到案件的起诉。


超出三年诉讼时效了怎么办?

关于诉讼时效的期间,法律规定并非固定不变的,期间不乏关于起算时间、时效中止、时效中断、时效延长等的法律规定及适用,具体到个案中又存在众多的复杂性,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