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您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不仅一次性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让我们重拾友情。”原告李某对一直耐心劝和的法官连声谢道。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2020年6月7日,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多年好友李某借款30000元,王某承诺于2020年6月17日归还,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分。然借款期限已到,王某枉顾友情、多方搪塞,双方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李某多次催讨未果,眼看年关将近,无奈诉至法院。立案法官审查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也不大,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即安排驻该院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法官从情理角度出发,向原告李某阐明被告王某一直不还钱,是因为疫情导致生活困难资金入不敷出,短时间实在力还款。原告李某对被告王某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意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期。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王某尚拖欠李某借款本金26000元,王某同意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至此,双方当事人矛盾解开,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