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浔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罗某因隐瞒债务清偿事实,要求他人履行债务,构成虚假诉讼,被罚款5万元。一方主张借的钱已经全额归还,另一方却认为给丈夫的钱与自己无关,这里面是否有什么隐情。面对证据和法官的询问,在诉请时坚称没有收到过还款的罗某,当庭改变说辞,说毛某一直支付的金额为双方协商好的利息,并不是借条上的本金。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双方提交的借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以及报警记录等证据,发现双方此前约定的利率明显高于法定利率的上限,且根据来往的转账记录,以法定利率计算,被告毛某夫妇早已还清甚至超额归还了本金及利息。
原告变更第1项诉讼请求利息主张为: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自2021年7月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019年8月7日,原告通过其支付宝账户向被告名下中国银行尾号9437账户转账50000元。原告提交的其与被告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载明:2020年3月28日,原:“亮哥,我打算买辆车,要凑点钱,你手头要是不紧的话,你看看那个五万块钱五六月份能不能给我转一下。要是紧的话再晚几个月也可以的”,被:“这个疫情搞得前一段时间生意不行,我6月尽量给你凑”。
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20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照2.5%交纳。因此欠钱10万的起诉费用为10万X 2.5%=2500元。而案件情况不同,所需费用也会有所变化。如有需要可来人详谈。当事人起诉民间借贷纠纷的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原告左某与被告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原告诉讼请求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30,000元及截至2023年10月7日的利息人民币160,296元;本案律师费人民币25,000元、保全费人民币2,471.48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2018年10月8日,原告向左某出借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期12个月。
根据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会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并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当事人在起诉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具体费用取决于诉讼请求的金额。如果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