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基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计算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计费单位 | 不超过1万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 超过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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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比例 | 每件50元 | 2.5% | 2% | 1.5% | 1% | 0.9% | 0.8% | 0.7% | 0.6% | 0.5% |
胜诉方自愿承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用,可以由其自行承担。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如果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如果共同诉讼中有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用。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也有特殊情况和减免的可能性。具体负担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