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院会通过产生的借贷事实进行判定然后再去判决。
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如果其行为构成了犯罪,即送往相应的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是单位进行虚假诉讼,或者参与了虚假诉讼,对于该单位,法院应该对其进行罚款处置,对相关的负责人进行
罚款、拘留,如果其行为构成了犯罪,即送往相应的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证明上的签字和盖章,如果没有明确的表明保证人的身份或者没有明确提出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或者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其为该债权协议的保证人,那么借款方要求该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不出庭的,并不影响案件进行下去,法院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被告不出庭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答辩和举证的权利,例如说有的被告明明已经偿还了部分借款以及利息;或者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直接在本金内扣除的意见都不能直接、清楚的向人民法庭陈述,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在此,律师建议: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及时向人民法院了解基本情况,可以积极的与对方和解,即使无法达成和解,也应该积极的应诉,按时出庭,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并且提供相应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