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所产生的纠纷。这类合同通常涉及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货币,而借款人则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特点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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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主体特定 | 原告通常是银行或信用社,被告多为自然人。 |
贷款期限短标数额大 | 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期限较短,贷款数额大,且有担保人。 |
有担保人 | 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
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续贷转贷现象多 | 金融部门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及时诉诸法院,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 |
借款担保合同内容完备,手续齐全 | 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条款。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包括:
原因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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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 | 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 |
借款人拒不还款 | 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 |
担保人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 | 许多担保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 |
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 | 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
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 意外事件导致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担保人也无能力偿还的占所审结案件的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通常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在协商和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