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时,首先要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这种情况发生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例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包括担保的效力。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担保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类: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间,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这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时间到了,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做为债务人也就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了。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行使权利,就是合法的。
关于借款的利率一般以双方的约定为主,但也不是全都如此,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依法确定。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会将借款纠纷进行审查。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还需要遵守一定的起诉流程。首先,当事人起诉时,应提交起诉书和相应份数的副本。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纠纷的审查要点包括审查当事人资格、借款合同的效力、债权行使时间、借款的利率以及起诉流程。这些步骤有助于确保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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