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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前第一大股东减持后,江阴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所持全部股权将被司法拍卖。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江阴银行8897.81万股股票将于2月19日开拍,起拍价近3.58亿元,保证金为35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截至发稿时,该笔拍卖吸引了1395次围观,尚无人报名。

资料显示,本次拍卖的标的为江阴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发实业)持有的江阴银行8325.5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编号:1443、1434)及孙志华持有的江阴银行约572.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编号:1444),共计约8897.81万股股票,20日均线价为4.02元/股。截至2月9日收盘,江阴银行报收4.21元/股,涨幅1.69%。

据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为江阴开发区申港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申港公司),被执行人为华发实业、江苏加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加华公司)、江阴远东重工有限公司(下称远东公司)、孙志华、何敏华。

法院在执行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发实业和孙志华持有的江阴银行无限售流通股。

据相关判决文书披露,2017年3月1日,华发实业与申港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用途是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总金额3.24亿元,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加华公司、远东公司、孙志华、何敏华等与申港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3.24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日,华发实业、孙志华与申港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名下所持有的江阴银行2952.925万股、476.91万股股票质押给申港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申港公司按约支付了借款,履行了借款合同项下的出借义务,华发公司仅归还了部分利息,自2017年8月起未按约归还利息,各被告也未按约履行担保责任。

2020年5月,一审法院判决华发实业归还申港公司借款本金3.24亿元及利息。后因华发实业等被告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港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2021年3月,法院轮候冻结了华发实业、孙志华持有的江阴银行股票8325.51万股、572.30万股,因该质押股票价格偏低,申港公司向法院申请暂缓处置。2022年11月,法院又作出恢复执行的裁定。

截至2022年9月末,华发实业为江阴银行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83%,股份状态为冻结。据天眼查APP,华发实业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孙志华被限制高消费。若此次拍卖成功,华发实业将不再是江阴银行的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1月,江阴银行发布公告称,收到该行原第一大股东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长达钢铁)的关于减持该行股份的通知。截至2022年11月17日,长达钢铁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江阴银行股份1430万股。目前,长达钢铁持有该行股份的数量为7928.79万股,占该行总股本的比例3.65%。

与此同时,江阴银行原第二大股东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 9089.25万股,占该行总股本比例为4.18%,将被动成为该行的第一大股东。这也意味着,在本次调整后,华发实业也被动成为江阴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江阴银行在公告中表示,第一大股东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中新经纬还注意到,在江阴银行的前十大股东中,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市振宏印染有限公司和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这三家股东均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

1月17日,江阴银行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该行总资产1686.92亿元,较年初增长155.64亿元,增幅10.16%。经营业绩方面,2022年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37.77亿元,同比增长1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6亿元,同比增长26.88%。截至2022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0.98%,较年初下降0.3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70.55%,较年初上升139.93个百分点。(作者: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