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14时30分,市民孙某报警称:在鹤壁市山城区长风路金博大商场一楼手机店与服务员发生纠纷。
山城巡防一号值班民警立即到达现场,通过调查及调取现场监控得知:“当天下午,李某夫妻两人到孙某经营的手机店内购买手机,因服务员的工作疏忽错将同一品牌的另一型号的手机卖给李某,被孙某发现后,让李某再补交100元钱,或者把手机退还。双方言语过激发生争吵,李某不小心抬手将柜台上的笔筒撞翻砸到孙某手上,孙某随手还击了李某,李某又拿起卷透明胶带砸到孙某的肚子上,孙某说自己是个孕妇肚子痛就报警了。
民警先稳定了双方的情绪,为他们做劝导工作,并指出双方存在的过错。经民警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协议,不再互相追究对方责任,李某将手机退还给孙某,孙某将李某的钱款返还。双方对民警的调解表示感谢!(山城区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