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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解读:胡彬借贷纠纷,甘肃黑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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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甘肃各法院对一批黑恶势力

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案件一甘肃兰州

3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

9月10日9时30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石斌等3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石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石斌等35名被告人犯罪事实38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强奸等11项罪名。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石斌自2014年5月刑满释放后,纠集、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2016年6月,被告人刘兴勇为讨要债务非法拘禁傅士霖而结识石斌。后多次指使石斌带领其组织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手段帮助其讨要债务。至此,形成以被告人石斌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刘兴勇为领导者,被告人杨亮、程帆、赵钒深、史家豪、宋海龙、周月月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颜维康、皮劲楠、白凯豪、孔德民、俞树强、张启、贺龙、许嘉豪、刘欢、马学虎、陈明翔、张磊、杨鑫、费家辉、巴继巍、胡彬、焦轩、倪孝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以来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数十余宗犯罪,涉及寻滋事15起、组织未成年人卖淫6起、奸淫幼女3起、非法拘禁他人2起、开设赌场1起、故意伤害3起致3人轻伤、敲诈勒索2起、聚众斗殴3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1起、高利转贷1起。该组织在兰州市西固区等地充当“地下执法队”,对餐饮娱乐场所经营者、周边群众及在校学生造成心理强制,致使多名群众受到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

兰州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石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兴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亮、程帆、赵帆深、史家豪等33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不等。

案件二甘肃华池县

2019年9月10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对惠前鸿、魏树龙等人敲诈勒索、保险诈骗恶势力犯罪案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理查明:被告人惠前鸿、魏树龙长期纠集被告人帅欢、田金亮,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采用时分时合的方式纠集在一起,伙同他人,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采用尾随、盯梢等方式确定作案对象后,驾驶机动车故意撞击对方车辆制造交通事故,事后聚众造势,以被害人有酒驾行为报警相威胁索要现金,在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境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惠前鸿、魏树龙纠集被告人帅欢、田金亮,伙同他人,在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境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依法应予以严惩。故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惠前鸿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000元;犯保险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七年,并处罚金50000元。
被告人魏树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犯保险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被告人帅欢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田金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闫金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侯省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李昊霖犯保险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李浩犯保险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件三甘肃兰州

9月9日上午,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对被告人马义龙等4人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以来,马义龙、马义良伙同“黄毛”、“尕唐”等人用殴打、恐吓等暴力方式,长期控制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汽车南站、塑料厂附近巷道内的“黑车”,强行向多名“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称霸一方。该团伙在七里河区新旧汽车南站及周边地区,先后对兰州市至临洮县、兰州市至中铺镇、兰州市至太石镇、兰州市至渭源县四条线路上的“黑车”进行管控、滋扰,结伙交叉作案,并以微信群为掌控“黑车”营运情况和收费的平台。自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该团伙共收取 “保护费”1304000元,均已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义龙、马义良、马五白得、马忠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或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收取“黑车”司机“保护费”,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马义龙、马义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马五白得、马忠华犯罪数额较大。被告人马义龙、马义良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马五白得、马忠华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四甘肃民勤

9月6日上午,民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文祥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民勤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2012年以来,被告人袁某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袁文祥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国、崔某等11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民勤县城区、乡镇宾馆、车站、广场等处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经审理,民勤县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袁文祥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万元;对被告人张明国、崔青等13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不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刑罚。

案件五甘肃景泰

9月5日下午,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兴礼等11名被告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景泰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案件宣判进行了全程直播,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王兴礼先后纠集杨天兵、王振治、王建强、王文俊等人,在景泰、兰州等地采取跟踪贴靠、守候、言语威胁、堵门等“软暴力”手段催要债务,并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经营秩序,形成了以王兴礼、杨天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景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对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四年不等的刑罚,累计判处罚金3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550元,对查封的“爱尚家精品家私城”发还被害人曹俊吉,责令被告人王兴礼退赔被害人曹俊吉家具款20万元,发还扣押车辆2辆,没收涉案车辆1辆,没收作案手机5部及伪造印章2枚。

案件六甘肃高台

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扰乱社会秩序、合同诈骗、寻衅滋事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朝、周某逵、周某达、周某、陈某某、周某生、周某保等人以血缘、亲情、经济关系为纽带,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在KTV、山丹县公安局、盛泰公司售房部、山丹县政府、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暴力及滋扰、起哄、堵门、拉挂侮辱性横幅,辱骂企业工作人员、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周某朝为纠集者,以周某逵、周某达、周某、陈某某、周某生为成员的家族恶势力。


被告人周某朝作为甘肃德森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甘肃张掖巨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提货票兑换凭证后用于抵偿巨额债务和偿还他人借款,致使巨龙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达1600多万元。周某朝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实际发生煤炭购销业务的情况下,由天津长辉鼎盛商贸有限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造成国家税收损失443.43万元。


综合上述犯罪事实,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朝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周某逵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周某达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陈某某、周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八个月不等,周某保拘役三个月。涉案赃款共计2085.47万元继续向被告人周某朝追缴。

案件七甘肃金昌

9月4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宣判。


永昌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5日对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对25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韩文龙、包金仓等14名被告人不服,向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韩文龙、包金仓、李学军、冯得鹏纠集他人长期在多地多次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在赌场放贷、抽头渔利、非法敛财,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城乡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属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他被告人亦构成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赌博等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韩文龙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包金仓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赌博等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

案件八甘肃酒泉

9月9日下午,肃州区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的方式对2起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25人被判处刑罚。

据悉,2016年3月,被告人柴某冬、柴某飞、白某等人在肃州区各大卖场发布“零首付”分期贷款信息,诱骗被害人签订分期借款申请表,留存被害人身份信息和近期手机联系人信息等,在部分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被告人先后招聘刘某某、谢某、岁某某等人未要账人员催要欠款。各被告人以被害人逾期未及时还款为由,虚增欠款债务,肆意认定违约,私自认定违约金及各种手续费,采取到被害人家中讨债、在被害人家门口播放催债录音、燃放鞭炮等软暴力手段,滋扰、纠缠、聚众造势,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辱骂、威胁,并将被害人看管在公司办公室、被告人家中、宾馆等地点,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被害人交纳高额利息及违约金。


肃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柴某冬、柴某飞、白某等2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的实施犯罪活动,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交叉作案,破坏被害人及亲属正常生活秩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遂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柴某冬等21名被告人十一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郑某、郑某某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组织、招募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从网络获取的电话号码,让话务部员工自称是借米金服话务员,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等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在该公司申请办理贷款,积极获取被害人个人信息后,让被害人在“米房服务”“有凭证”等借条平台上以“借一押一”等方式签订年利率24%的虚假借款协议,制造合法民间借贷的假象,后根据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口头约定,以无次数限制的“续期”、“展期”等方式恶意增高被害人偿还金额,致使被害人债台高筑,并利用获取的被害人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威胁滋扰、发送侮辱性PS照片骚扰等软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朋友还款,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套路贷”犯罪。


肃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郑某某、王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郑某等4名被告人十二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九甘肃定西

9月10日上午,临洮县人民法院在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宋某飞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对组织、领导者宋某飞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对领导者潘某、闫某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对领导者张某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12名组织、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全部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没收非法所得185万余元,车辆4辆;并处罚金共计142.5万元;对4名组织、领导者均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飞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纠集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经常在茶楼、KTV等场所聚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陇西“十方山”聚众斗殴事件发生后,逐渐形成了以宋某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层级明确、组织稳定。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插手经济纠纷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成员共计实施组织犯罪25起、违法活动8起,其中聚众斗殴3起、抢劫3起、寻衅滋事14起、敲诈勒索2起、强迫交易1起、开设赌场1起、赌博1起。致1人轻伤一级,4人轻伤二级,12人轻微伤,多名群众受伤。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自“十方山”聚众斗殴案件形成重大影响后,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及抢劫赌资、开设赌场、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陇西赌博、娱乐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在当地形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飞等42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10项罪名。综合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陈世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