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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解读:借贷纠纷怎么判断,欠债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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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生活中遇到老赖欠钱不还,大家经常采取的措施有两种,去法院起诉和去公安机关报案。但普通人很难弄明白什么情况采用那种措施去解决,有时候跑到公安局报案得到的回应却是“你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我们管”。

今天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如何区分欠债不还的行为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

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

经济纠纷和经济诈骗是有着严格的区分标准的。

1、经济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普通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是指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因一方或双方违反法律规定或依法生效的合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而引起的经济争议。

一般分为两大类:1)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2)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

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如何断定欠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

例:小张因为沉迷赌博欠款共100多万元,名下无房无车自身也没有工作。偶然间,他认识了人傻钱多的怨种王老板,并得知对方从事煤矿生意十分有钱。于是小张化名大张以投资商的身份和王老板成为朋友,之后再以投资失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老板借了200万元,并表示期限内无法偿还可以用名下“房产”作为抵押。事后,小张将这200万元用于赌博并血本无归,之后便销声匿迹。还款期限到时,王老板找小张还钱,发现不仅联系不上他,报警发现查无此“大张”。

此类案情可被认为是经济诈骗,一般诈骗行为的认定都具有以下3个因素:

1、借款人隐瞒真实身份现实中,有不少借款人是用假身份借钱的现象,并在借款后就销声匿迹不见踪影。上述例子中的小张就是以假身份跟王老板借的钱。

2、隐瞒偿还能力指借款人已经负债累累,名下没有资产或资产全部被冻结的情况下,出具伪造的财产凭证(例如伪造的房产证)借款来显示自己又偿还额能力,但借到钱后大肆挥霍导致无法归还,这种就可以认定借款人在借钱时就没有想还的意思,可以认定为诈骗。

3、借款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借款约定用途不一致如果借款人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借款约定用途不一致,会反映出其借款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同时也可以反映出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案件纷繁复杂,难以准确把握,诈骗案件的罪与非罪也并非泾渭分明。只有从借款人所针对的行为内容(是合同本身还是财产利益)角度审查才能够区分诈骗犯罪与经济纠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