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株洲晚报2月26日讯(记者 上官山月)近日,何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咨询:去年正月,朋友找我借了5万元钱,借期一年,还打了借条。但是一年之后,他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我多次催他还钱,他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如今,我已经找不到借条了,我担心他会赖账。
记者 上官山月 核实:
“当时我手头比较宽裕,就借给他了。”何先生说,去年正月他将钱借给朋友小张后,要求小张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后还款。但是今年正月,小张并没有按时还钱。
何先生多次催小张还钱,小张都说手头没钱。“现在借条不见了,如果一直找不到,我是不是就要不到这笔钱了?”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罗建文律师介绍,就何先生所说的情况来看,可以采取三个办法追债。
首先,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其次,可以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应当确保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后,还可以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