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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萍乡一幢豪宅被强制腾房。

11月29号上午7点半,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立居人家小区,准备对一栋被司法拍卖的别墅进行强制腾房。

这时,被执行人和执行法官争辩起了法律条款。

被执行人程某:法律250条规定,院长要签发强制执行、强制拘留,院长签发了吗?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院长签字这里有,如果是程序上有任何瑕疵或者违反的话,你都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去反映。

对于被执行人的质疑,执行法官表示,这次执行行动的程序合乎规定,并出示了法院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

▲早在10月22号,法院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腾房的通知。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德建:我们进来的时候就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搜查令和物品扣押清单,都是有我们院领导签发的,都是按照正常程序来的。

▲随后法院和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对别墅内的家具进行登记、搬离。

据了解,这一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是中国农业银行萍乡分行,之所以申请这次强制执行,是因为被执行人向银行借了一笔贷款,逾期不还。

被执行人夫妻以企业经营业务需要为由,跟银行申请贷款,以他们夫妻名下共有的一套别墅抵押贷款320万,2015年因牵扯到其他债务问题,就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此后,银行和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收,程某虽然偿还了一部分本金,但依然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015年生效的判决书显示,程某共欠银行贷款本金301.35万元,利息140.88万元。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程某夫妇抵押的别墅经过司法拍卖,买受人最终以228万元取得房屋所有权。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德建:双方达成的自动搬迁协议,程某也不自动履行,所以我们就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下午,被拍卖的房屋已被全部腾空,房屋钥匙被交到了买受人手中。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程女士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已从执行款中提取出8年的房屋租金,供程女士居住和安放家具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