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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专业速递:南城个人借贷纠纷,法检两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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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院联动协调 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抚州法院网讯 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权益又保障民营企业正常运营。

2012年11月,南城县某水电站法人代表袁某因电站资金周转困难,向邹某借款人民币40万,且以电站发电收入做担保。2015年7月,袁某因无力偿还借款,邹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由电站就该40万借款分8年付清,自2017年起每年给付5万元,如电站未按时付款,则邹某有权要求某水电站一次性给付剩余款项。

2019年5月20日,邹某以某水电站未按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法律义务给付2018年应给付的5万元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款项。法院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后迅速冻结某水电站在金融机构存款人民币40万元。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水电站因冻结存款影响了资金周转和运营,故向法院建议妥善处理该执行案件以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对查明的依法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措施及时偿还给申请执行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保障水电站的正常运营,法院执行法官及检察院检察官迅速展开联动,联系当事人并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达成协议后,法院立即解除了对水电站金融账户的冻结,电站的经营又恢复了正常,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