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
(2019)皖1602执恢142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黄红侠
性别
女
年龄
50
身份证号
69****0687
住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元宝坑西路23号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红侠、孙洪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秦爽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利息18000元(2011年10月19日以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田芳、王兰、黄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负责人电话
0558-511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