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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栉风沐雨,奔波于新闻事件发生的第一线;他们执着坚守,用话筒传递公平与正义;他们不畏艰难,用镜头和笔,追寻事实真相。他们就是一直坚守在新闻前线的政法记者们。
近日,为做好“向社会公众报告”活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媒眼看法院”专栏,特邀各媒体政法记者给大家讲述2019年他们与天津法院的故事,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今晚报 李倩)
报道感言
一声法槌落 几多艰辛路
采访法院已经一年有余,说实话,在开始跑法院之前,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法官,曾天真地以为,他们只是当坐中央,盘点和辨析一下双方律师的辩词,于是法槌一落、是非便明。
然而,当真正走近法官才发觉,他们为了“公正”二字付出了巨大的艰辛。有时候,他们会加班加点研判案情、查找证据,厚厚的案卷逐字研读、密密麻麻的数字分析演算,面对专业性极强的案件,更要重头学起;有时候,法官们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并不追求“一纸判决”,而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归,调解并不比判决轻松,甚至更加“劳心费神”,因为不能只跟当事人“搬法条”,还得跟他们“讲感情”,当事人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双方的矛盾自然也就平息了;有时候,法官们还会跋山涉水奔走在执行路上,一旦发现“老赖”踪迹,立刻“扬鞭策马”,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
法官断案,铁腕柔情,他们既要对犯法者予以重击,维护法律尊严,回应百姓呼声,也有给予私改悔过者一个重获新生的机会,他们既要通过案情结论弘扬公序良俗、社会伦理,也要让群众看到“法理不外乎人情”——他们用辛勤和汗水诠释着“公正”二字。
代表作品
作品一:有啥矛盾可先在线调解
7月2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津法院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相关内容。据悉,天津法院积极打造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实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有效对接。全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调解。目前,共47家民间调解组织陆续入驻平台,汇聚323名专业调解人员,调解案件数量971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0.73%。
南开法院:组建“民事速裁庭”
近年来,消费者维权、金融借贷、物业服务合同、交通事故等类型化案件不断增多,南开区人民法院组建“民事速裁庭”,庭内以“1+1+1”即一名法官加一名助理、一名书记员模式;或“2+2”即两名法官加两名书记员等模式,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采取集中包干审理模式,制作常用文书模板,不断推进类型化案件多元化、专业化解决,取得良好效果。速裁庭自2017年组建至今,以全院24%的民事办案力量办结案件17000余件,占比全院民事结案的45%,平均审理天数25天,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办”的目的,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
武清法院:京津冀跨域立案
武清区位于京津冀三省市的交会点。近年来,武清法院所收案件类型层出不穷,案件复杂程度增大。在新的审判态势下,武清法院与北京通州法院、廊坊中院共同签署了《通州、武清、廊坊毗邻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同时,设立京津冀跨区域立案窗口,完善网上立案系统。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后,由跨域立案员,将诉讼材料扫描上传后发往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专设审核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短信通知当事人审核情况。目前,该立案模式已在武清法院广泛应用,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石景山区三家法院以及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成功进行立案。此外,武清法院还在与毗邻法院商讨建立诉讼费异地交纳系统。
红桥法院:诉前调解纠纷
红桥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合作建立诉前联合调解委员会,选派两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把更多的纠纷消除在初始状态。开发诉讼风险评估机,自动生成包括风险点、风险程度、建议措施等内容的案件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可以自测、自问得出的第三方评测意见,让群众感受公正透明,正确看待风险,理性诉讼,在最早和最佳时机化解纠纷。同时,吸纳志愿律师以轮岗坐班方式每天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
红桥法院还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诉调对接框架协议,与卫计委、医学会探索建立医疗事故鉴定前置机制,与房管局协作建立物业纠纷对接窗口,建立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与区属各街道、重点企业建立部门对口服务、院领导重点联系制度,推动形成了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梯次过滤和互动解决机制。2015年以来,累计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各类案件1045件。
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
2012年8月,被告人刘某退休后被返聘担任天津某公司财务出纳员,主管单位财务。2017年11月开始,宋某告诉母亲刘某投资网络游戏需要用钱。因为家里没有其他经济
当时正好刘某所在的公司有一笔250万元的定期存款即将到期,而宋某又提出需要付给别人货款,于是刘某先将这笔定期存款倒出100万元到公司的基本账户,再填写现金支票,从公司的基本账户里取出现金,每次取款49000元,然后存入其个人银行卡内,再转至宋某银行卡。如果遇到宋某急用钱,刘某便直接将现金存入宋某银行卡。以此种方式,刘某将公司账户中的这100万元全部转出。而定期存款剩余的150万元到期后,刘某没有续存,又以同样的手段将这笔钱全部转给了宋某。至2018年10月案发,被告人刘某共开具86张现金支票,非法侵占公司财产共计40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宋某挥霍一空,用于吃饭、出国旅游、购买奢侈品和生活用品,给女主播发红包、转账以及共同消费。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对其挪用资金的情况供认不讳。法庭作出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天津某公司财产损失人民币4152100元。
时值年末,又到了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期。12月1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电信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如今的电信网络诈骗,已形成了恶意注册、引流、诈骗、洗钱等不同环节勾连配合的完整链条。2019年,二中院共受理电信诈骗案件10件,作案手段多为通过虚假炒汇平台骗取被害人钱款。
虚构交易信息
由于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的普及,通过虚构网络交易信息进行诈骗日益普遍,最为高发的诈骗类型。“90后”是网络用户的主力军,同时也因社会经历有限,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不足,而成为被骗概率最高的群体。
“杀猪盘”是一种新近兴起的东南亚博彩骗局,以婚恋交友为幌子,诱骗受害者进入赌博平台或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投资诈骗。被骗的一方叫“猪仔”,建立恋爱关系的过程叫“养猪”,最后进行诈骗叫“杀猪”。
此外,新型技术的发展也逐渐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在电信网络诈骗实施过程中,人工智能开始被用于群聊群控场景,诈骗行为人通过制作聊天机器人程序,配合人工操作,将被害人引入迷局。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覆盖,以转发分享为代表的网络裂变传播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策略。这一营销方式也被诈骗行为人所利用,通过“免费送”等手段,诱骗受害人转发分享带有诈骗链接或二维码的内容,影响恶劣。
犯罪典型手段
不法分子假冒公安、检察官或者法官,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借口,要求受害人自证清白,协助核查资金账户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为了体现真实性,甚至还会制作带有受害人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虚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受害人的目的。
通过在相亲网站或者普通社交软件结识受害人,在加为好友后,对被害人进行不间断的嘘寒问暖以获取好感,一旦两人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便以知晓某赌博网站漏洞,可以稳赚不赔,诱惑被害人参与网络赌博、购买彩票、网上投资等骗取钱款。近期多发的“杀猪盘”就属于此类诈骗。
此外,还有兼职刷单类诈骗、代办信用卡诈骗、荐股投资类诈骗、 “助考”类诈骗、打卡App诈骗等。
案例一:旧币难集骗子捣鬼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10日间,被告人夏某、邱某、彭某等人,使用周某制作的“天艺玉石”“百亿收藏”“鸿文收藏”“鸿业收藏”“兴鸿收藏”“兴日收藏”等网站,雇用被告人王某等人以集齐虚拟旧币即可获得成倍返利的方式向被害人推荐上述网站。王某等人利用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谎称在网站集齐一套虚拟旧币可获成倍返利,以此吸引被害人多次购买虚拟旧币。被害人在该网站注册充值后,由夏某、邱某及其雇用的王某等人操作控制网站后台数据,使被害人最终无法集齐“旧币”,以此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截至案发,共有77人上当受骗,诈骗数额共计2667430元。
案例二:虚假炒汇害人不浅
孙某等人以公司形式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被告人王某等均系该犯罪集团成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间,孙某等人通过注册某金融集团、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搭建了名为“爱某”和“富某”的虚假炒汇平台。后孙某等人创建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募王某为该公司经理。2018年3月至4月,王某参与并组织公司人员编造单身成功人士的虚假身份,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使被害人在爱某平台或者富某平台上注册账号、转入资金,资金经第三方平台转移至孙某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中。孙某等人指使公司业务员以代为操作的名义向被害人索要账户、密码后,由孙某等人对爱某平台、富某平台系统后台进行人为调控或者使用被害人的账户多次进行恶意交易,造成被害人资金亏损。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王某等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
法官提醒,社会公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注重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应对个人信息收集保持警惕,同时还要懂得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