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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了!借贷纠纷判决没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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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逃匿躲避,拒不申报财产,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5月23日,于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于都县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群众代表及部分申请人、被执行人代表旁听了庭审。

案例回顾

赣州某公司与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都法院判决刘某偿还赣州某公司本金27065.1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赣州某公司向于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并未履行财产申报义务。2022年2月23日,于都法院依法对刘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司法拘留执行完毕后,执行法官多次敦促刘某申报财产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刘某仍不知悔改,拒不偿还前述依法确定的全部债务。

公开庭审

2022年4月25日,自诉人向于都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指控被告人刘某在从事猪肉零售工作,具备还款能力,且在执行部门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本案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刘某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并作了最后陈述,表示愿意还款2万元,剩余欠款与自诉人达成还款计划,将在一个月之内全部履行完毕。合议庭宣布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诚信多助,失信寡助。拒不执行的行为,不仅使生效判决变成“一纸空文”,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兑现,还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任何想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在这里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才是“正途”,拒不执行终将被“制裁”。

接下来,于都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联动公安、检察机关,对拒执行为进行精准打击,运用好拒执罪这把“利剑”,严惩拒执“老赖”,坚决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人身纵是有穷时,信义修身自不危;判项如山非戏言,一旦拒执名尽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