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审一定要改期吗?有没有其他办法?”
“法官,我人在外地,公司这边不准假……”
不急
利川市法院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通过“移动微法院”“云法庭”等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方式办理案件,实现网络数据“跑”起来,群众内心“暖”起来。
南坪法庭
12月2日晚八点,伴随一声法槌声响,南坪法庭传来法官宣布开庭的声音,走进审判庭细看,原、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原来,承办法官正通过微信视频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出具一张借条,载明借到原告30000元整,并约定利息12000元,借款期限一个月。随后,原告将18000元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被告。到期后,被告只承认偿还18000元,原告诉至法院。
南坪法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发现双方均在外地,无法到庭应诉,且被告因工作性质只能夜间开庭。为提高庭审效率,承办法官远程指导当事人在线庭审,告知注意事项。双方在法官引导下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阐明自己观点,为案件判决打下基础。
法官,我有借条和转账记录,还有视频为证,被告确实向我借款30000元。
法官,我只收到18000元,另外的12000元原告说是我们这里的规矩,利息12000元直接扣除了,根本没有给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有借条及转款凭证佐证,双方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但原告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应认定为“砍头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本金,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00元,并按年利率14.6%支付利息。
汪营法庭
“原告、被告,你们都进来了吗?现在能不能看到画面、能不能听见我的声音?”
“可以的。”
“能听见。”
“好。现在开庭……”
日前,汪营法庭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与被告系自由恋爱,于2010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二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冲突,2018年开始分居。2022年10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汪营法庭受理该案后,发现双方有调解意向,只是均在外地,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线上调解。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当即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向双方送达调解书,案件顺利化解。
柏杨法庭
“有了‘线上法庭’,以后不管我们是否在一个地方,都可以参与庭审,为我们提供了方便。”日前,柏杨法庭通过短信方式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
被告在A公司工作三个月后提出辞职,A公司按照制度结算被告工资。被告离职后,A公司发现向其重复支付一个月工资,追回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不料被告已将电话设置成陌生号码无法接通,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法官灵机一动,通过短信与被告取得联系,进一步查清事实后,对其释法明理,好言相劝。最终,被告将重复收取的工资退回公司账户,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冉利咸)
湖北日报客户端,关注湖北及天下大事,不仅为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新鲜的热点资讯、实用的便民信息,还推出了掌上读报、报料、学习、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