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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新闻消息:借贷纠纷多久判决,固镇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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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固镇法院消息,近日,固镇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刘某仁、刘某夫妇二人被判依法偿还原告王某勇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

2018年7月27日,刘某仁、刘某夫妇以经商周转资金为由,向王某勇借款300000元,双方约定借期5个月,月利率2%。刘某仁、刘某给王某勇出具了借条和收条,次日,王某勇将30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给刘某仁。自2019年9月13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刘某仁、刘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分十四次偿还王某勇125500元。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借条,收条,银行转账汇款回单,庭审笔录在卷佐证。刘某仁、刘某已偿还王某勇125500元,未约定是偿还利息还是本金,应当按照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允。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王某勇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与刘某仁、刘某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且已将借款交付给刘某仁、刘某使用,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并已生效。刘某仁、刘某依法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