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1月12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碚圣医药与恒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撤销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第五项;变更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碚圣医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恒辉公司的借款本金4989.98万元,利息;驳回恒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91万元,由恒辉公司负担2.85万元,由碚圣医药、公司负担15.07万元;鉴定费5.52万元,由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13万元,由公司负担。根据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公司形成损失,具体损益金额以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