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科普一下!赣州市借贷纠纷,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失信人员名单

阅读: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南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10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南康区人民法院举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一起营造积极的执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举报电话:6684110!!!


01

姓名:蓝建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0013

地址:南康区蓉江街办教育路

案情介绍:兰某平诉蓝建平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蓝建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5年9月2日

执行案号:2015年康法执字第00907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蓝建平向兰某平支付4039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2019年3月30日司法扣划20700元,2018年7月30日司法扣划86282.79元,剩余未履行。


02

姓名:黄金古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32*******1085X

地址:于都县盘古山镇长龙村饶丰坝组

案情介绍:邱某红诉黄金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金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7年4月13日

执行案号:(2017)赣0703执650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黄金古向邱某红偿还13.97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03

姓名:赖积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3319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石龙村下赖组

案情介绍:蓝某律诉赖积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赖积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6年7月14日

执行案号:(2016)赣0703执1001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赖积明向蓝某律偿还10.349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04

姓名:吴华香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2********2240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横寨乡小河村长坑组

案情介绍:邱某英诉吴华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吴华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8年10月29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03执2775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吴华香向邱某英赔偿4.5782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05

姓名:谢家燕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3313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傲塘村高屋

案情介绍:刘某金诉谢家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谢家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5年3月27日

执行案号:(2015)康法执字第378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谢家燕向刘某金偿还58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0.5383万元,剩余未履行 。


06

姓名:幸春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4412

地址:南康区唐江镇幸屋村西边八组

案情介绍:袁某明诉幸春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幸春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2年2月13日

执行案号:(2012)康执字第161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幸春生向袁某明支付4.5843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07

姓名:钟圣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4817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双江村牛行组

案情介绍:刘某鼓诉钟圣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钟圣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6年6月12日

执行案号:(2016)赣0703执797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钟圣明向刘某鼓偿还15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3.7万元,剩余未履行。


08

姓名:黄上兵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4818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沙田段村田头

案情介绍:邱某凤诉黄上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上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8年11月8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03执2979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黄上兵向邱某凤赔偿2.8843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0.3万元,剩余未履行。


09

姓名:刘祖伦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4433

地址:南康区唐江镇大桥头古镇街

案情介绍:袁某明诉刘祖伦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祖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2年2月13日

执行案号:(2012)康执字第161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祖伦向袁某明支付4.5843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10

姓名:卢兰香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2********1120

地址:南康区蓉江镇西门村

案情介绍:石某仙诉卢兰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卢兰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04年2月10日

执行案号:(2004)康执字第222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卢兰香向石金仙支付1.4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13900元的标的。


往期履行情况通报

黄际鹏、梁星建、陈桥生已履行义务或者达成和解协议,我院已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移除。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限制。

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