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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资本市场发展、行政管理体系改革深入,审计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财政部开展提升审计质量的一系列专项行动,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通知》指导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本文概述《通知》要求及财务舞弊应对措施,并分享财务舞弊调查服务案例。
《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概述
《通知》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指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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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存在财务舞弊行为的重点领域采取针对性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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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对财务舞弊等风险因素保持警觉,加大对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关注力度
《通知》针对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和购置资产、资产减值、收入、境外业务、企业合并、商誉、金融工具、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11个近年来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建议。
其中,针对虚增或隐瞒收入舞弊风险,《通知》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01
严格执行针对收入的分析程序,关注报告期毛利率明显偏高或毛利率波动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收入不匹配等情况。
02
借助数据分析工具,加强对收入财务数据与业务运营数据的多维度分析,有效识别异常情况。
03
检查交易合同,并综合运用函证、走访、实地调查等方法,关注商业背景的真实性、资金资产交易的真实性、销售模式的合理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等。
04
将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纳入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进行评价和测试,关注有无异常设定的超级用户等情况。
05
分析收入确认政策的合规性,关注是否存在不恰当地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等情形。
针对关联方相关舞弊风险,《通知》提出的部分应对措施包括:
01
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关注交易条件与其他对手方明显不同、交易规模和性质与对方的能力明显不匹配的交易。
02
关注是否存在通过以显失公允的交易条款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与关联方或特定第三方串通舞弊进行虚假交易或侵占被审计单位资产。
03
关注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通过凌驾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之上侵占被审计单位资产等方式影响关联交易真实性、价格公允性。
财务舞弊调查服务案例
案例一
公司是一家通讯云服务商,外部审计师注意到公司存在虚增财务收入的舞弊迹象
调查程序1:
毛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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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入业务数据执行毛利率分析程序,发现公司在20X1年存在大量疑似通过关联方进行刷单的零毛利交易
调查程序2:
函证及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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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访函证地址,发现地址上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交易业务性质不符,且陈列的营业执照显示公司名称与函证对象不符
案例二
公司是一家能源类龙头企业,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多笔大额预付款的商业实质存疑
调查程序1:
关联关系及资金流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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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背景调查,发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资金收款方存在疑似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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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阅付款审批流程及访谈,注意到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大额付款均未经适当审批,存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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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追踪资金流向,发现公司管理层通过未披露关联方进行资金转移,并最终将资金用于资本市场投资
案例三
公司是一家肿瘤药物分销商,外部审计师注意到公司存在部分产品集中销售、部分顾客购买量过高等异常情况
调查程序1:
分析收入确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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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户行为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存在“超级用户”购买药品频次过高、金额过大、品类过多等情况,疑似为“代理人”角色,但公司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案例四
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外部审计师注意到一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存疑
调查程序1:
银行交易记录分析及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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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银行交易记录追溯资产收购方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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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进一步对交易对手方进行背景调查,发现其注册资本与交易规模严重不符,资产处置的业务实质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