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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平度市城区的青岛路和杭州路路口附近的“凤凰新天地”只剩一个框架。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珍 实习生 霍怡洁

“这块地作为执行标的,我们是首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陈法官告诉记者。陈法官所指地块是位于平度市城区的青岛路和杭州路路口附近一片200多亩的闲置土地。

5年前,这里曾被青岛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规划为平度的“新地标”,并计划与鲁商集团联合打造成多功能商业体。而目前,地块上除了一座只有框架结构的五层建筑物之外,已经荒草丛生。这个楼盘曾经的名字叫“凤凰新天地”。

凤凰新天地项目开发商是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磐龙),2010年9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峰,同时也是最大股东,占股68%。

据了解,项目初始,开发商青岛磐龙公司负责人陈峰意气风发,但随之而来的资金链断裂却导致项目无以为继,除了最初建起的售楼处,其他地块均未开工便宣告流产。陈峰也在四处筹集资金中陷入了非法集资的漩涡,被四川成都当地法院判刑。随之而来的是借款到期后引发的一系列纠纷。

市中院执行局陈法官介绍,他起初接手的是一宗民间借贷官司,平度人张某借款给青岛磐龙公司负责人陈峰上千万元资金,对方到期不能偿还,官司到了执行程序,陈法官查询发现陈某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有位于平度市青岛路一块不小的地可拍卖变现。然而,就在陈法官将这一地块查封后,收到了来自北京等多地法院的来函。原来,陈峰在这些地方的法院也有官司,而且涉案金额都不少。

2017年10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拍卖公告,更是一度将该项目部分土地以司法网拍的形式挂上了阿里拍卖网,引起不少关注。

据了解,青岛磐龙公司的债权人之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2015年将青岛磐龙公司告上法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6年6月20日判决青岛磐龙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由于青岛磐龙公司负责人陈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福田法院决定于2017年11月30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青岛磐龙公司名下位于平度市青岛路96号一块面积为4487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偿还相关债权人的债务。该地块是青岛磐龙公司2013年所拿213。94亩商业地块的一部分,占总地块面积31。5%,起拍总价13317。7128万元,比当初的拿地价格翻了一番。

此外,据媒体查看青岛磐龙公司工商注册信息,至2017年11月时,该公司涉及150项法律诉讼,成为44项仲裁案的失信人,是70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同时还涉及11起欠税。目前已知的有北京、四川、深圳、青岛中院、平度法院等各地各级法院将“凤凰新天地”项目地块列为执行标的。

近日,记者从平度法院了解到,经征求债权人意见之后,该法院决定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对这一地块进行破产重整,并一揽子解决涉及到的执行案件,目前已经有六家房地产公司提交了投资意向书。

■回顾

曾经要建成平度“新地标”

据了解,2013年5月30日,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竞得平度市区青岛路南侧、规划杭州路东侧、规划泰州路西侧一宗213。94亩的商业用地,作为规划156万平米的“凤凰城”项目一期——凤凰新天地的用地,当时的拿地价格为21250万元,楼面地价496。6元/平方米。

据该项目刚推出时的招商公告上显示:“凤凰城”地处城市中央,南邻平度新市政府及开发区,北接老城区成熟地段,是将来平度的经济、商业、居住中心。即将改造、扩宽的杭州路将成为新老城区紧密联系的中心纽带。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全能型的高档社区定位,将“凤凰城一期——新天地”打造成为平度的新地标。凤凰新天地项目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休闲购物体验,同时满足办公、商住、开店、仓储等多种需求。

据了解,青岛磐龙公司在项目开发初期邀请鲁商集团参与设计,“依托大品牌优势,做大商业产业,提高平度消费水平,创造高端休闲环境”是青岛磐龙公司对于项目及城市规划的目标。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青岛磐龙公司在未来的项目中将会自持五星级宾馆、大型商业体和5A甲级写字楼,整个项目自持比例达到70%以上。

然而,美好的愿景敌不过资金链断裂的残酷现实。2013年拿地,2014年开工建设,仅建成一个售楼处后,该项目即烂尾至今。

2015年11月12日,平度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做客网上民生在线栏目时,有网友提问:“凤凰新天地什么时间能开业?”该负责人回复:“经了解,现凤台街道正在积极与企业联系,协调帮助企业及时开工建设。”

据知情人透露,青岛磐龙公司负责人陈峰四处奔走筹钱,但最终难以为继,2015年初开始就找不到人了。

■惊变

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锒铛入狱

记者查询网络发现,一名叫“热情的那海”的网友讲述了他和陈峰之间的经济纠纷。

该网友发帖称,“2014年2月份,青岛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要开发平度市的一块土地,因为资金短缺便让我们借钱给他,我们看到他做的这个项目还不错,就一起借了2014万给他,当时要求的利息也绝对不高,利率也就1.5%,这个利率和当时我们这边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基本持平。”

为什么这么低的利息都要借钱给陈峰呢?该网友称,主要还是被自己的眼睛所骗,觉得青岛磐龙公司这么大规模应该不会耍赖,而且,陈峰还去找了担保公司来担保。但不久后陈峰就不认账了,不但不支付利息,而且在借款到期以后也拒不归还本金。

“找他们法人代表陈峰,他就天天跟你说他在找钱,或者就说钱马上到位了,你等等就可以了,但到现在他连电话也不接了,短信也不回了,整个人玩起了失踪。”网友在帖文中如是写道。

网帖内容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但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陈峰开发房地产的资金,有一部分来自其合伙人在成都等地开办的融资公司。然而,由于融资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也就导致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烂尾。

面对四面八方涌来的讨债官司,陈峰回到成都,但在不久后就被成都警方抓获,并因其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集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决入狱三年多,目前仍在服刑中。

■处置

执行转破产启动破产重整

“企业依靠自身的能力已经没有办法再恢复经营了,而且目前为止,这块地已经被全国各地的法院轮候查封了40多次,有的涉及土地的一小块,有的涉及的案件标的小,各种情况都有。”平度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书森介绍说,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平度法院决定将这起案件从执行转破产。

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可以一揽子解决这些案件,并使得优先受偿人的权益得以保障。同时,还可以一下子将40多起执行案件一并解决。“小的债权以及有优先权的债权可以获得清偿,而数额大的债权可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宋书森说,法院通过招募投资人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破产重整,也可以盘活这一资产。

据宋书森介绍,经调查,青岛磐龙公司涉案土地出让金两亿多元,税款一千多万已缴清。但所欠债务令其难以承受,企业已无以为继。这其中包括在平度法院起诉的,青岛磐龙公司40多名员工工资和社保金等共计900多万元。据统计,青岛磐龙公司各地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超过15亿元,资产管理人最终确认的债权是9亿多元。

今年3月6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发布了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告中介绍,平度法院于2017年11月2日裁定受理青岛磐龙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平度法院召集,青岛磐龙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为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维护磐龙公司运营价值,保护债权人利益,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要求投资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金: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0日17时。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于2018年4月6日前确定入围重整投资人。入围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

■希望

六家公司出手欲做“新凤凰”

4月8日,记者从平度市人民法院负责该项目破产重整工作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书森处了解到,目前法院共收到7家企业的报名申请,通过法院审核各项资格,入围企业共有六家,分别是山东金鲁班集团,山东中联上鼎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中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丽城置业,潍坊恒信置业以及青岛辰嘉置业。

法院已经向六家企业下发了入围通知单,将会给企业留出半个月的时间,供这些企业对地块的整体情况进行调研,法院也会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半个月后,六家企业将分别向法院提交重整方案,方案中涉及的内容包括债务清偿方案以及与债务人之间的股权让渡情况,同时要符合平度市的整体发展规划要求。

宋法官告诉记者,他们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从这些方案中选出一个来接盘这一项目。

对于六家报名的企业,记者从公开的信息中看到,注册地位于德州的山东金鲁班集团实力雄厚,注册资本5.78亿元,总资产近300亿元。其所经营的业态包括路桥施工、公路养护、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建材购销、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其他几家地产公司也都有着开发房地产的经验,最终花落谁家还未可知。

当天,记者来到平度市青岛路上该项目所在地,这里位于青岛路和杭州路的路口一侧,紧邻两条主干道,交通便利,但项目现场却是一片荒芜。尽管有围挡遮蔽,依然有附近的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附近,项目地面除了一座只有框架的五层建筑之外,都是荒地。据知情人介绍,这个地上建筑物是当时的售楼处,一开始还进行了装修,但后来停工了,售楼处也被拆除。

“这块地可以说是平度的黄金地段。”一位不愿具名的受访者介绍,“凤凰新天地”所在的这块地尽管属于商服用地,但周围的地块可以开发住宅,而就在这块地的马路对面,就是规划中的平度轻轨站的一个站点。

“毕竟土地是稀缺资源,现在全国的地产开发商都在找地,这块地从拿地到现在已经涨了不少了,未来平度的轻轨开通以后,这里的地面价格肯定还要涨。”这位受访者表示。

执行转破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据了解,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正式确立“执转破”规则。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执转破”衔接工作。“执转破”,即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发现其资不抵债时,经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同意,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据青岛中院执行局相关人士介绍,“执转破”是司法领域的新尝试,将传统的“立、审、执”审判模式逐渐转变为“立、审、执、破”新模式,打通了执行程序的“最后一公里”,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措施之一,从制度上打通了“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通道。

执行转破产的案件,首先可以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执行程序清偿的是申请执行人的债券,而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性执行程序,是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其次可以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执行程序是通过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处置变现,从而对债权人进行清偿。而破产程序是对企业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从而释放企业占有的人力、物力资源,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同时,将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可以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则。通过破产程序对执行案件的“硬骨头”进行清理,可以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净化市场交易环境,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