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诸葛慧艳,女,汉族,1960年1月生,浙江省金华市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年3月被查。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诸葛慧艳利用担任龙游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落户、项目审批、减免处罚、职务晋升调整、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诸葛慧艳被双开,通报提到,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北青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