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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秘闻消息:借贷纠纷法院传唤事由,民间借贷开庭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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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1、宣布开庭。

  2、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告(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

  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4、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5、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