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律师、被告是否上线?视频画面和声音是否清楚?”2月26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缺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江某某诉被告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定于2月26日开庭,庭前依法送达了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此次“云庭审”前,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原告同意在线开庭,被告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考虑到现处疫情防控期,被告李某某家住江苏省,承办法院又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李某某其诉讼权利以及未按时到庭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月26日上午9:00,承办法官在多次尝试线上联系被告李某某未果的情况下,依法缺席审理了该案。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琅琊法院充分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安徽移动微法院、微信调解等线上诉讼服务,既保障审判工作如期开展,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杨金龙 沈泽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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