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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百科解说:借贷纠纷仲裁的意义,什么是网络仲裁?它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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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最近反馈,在遭受到网贷平台的一段催收之后,平台突然发来了网络仲裁通知,还说“再不还钱就让你变成老赖,不给子女上重点学校不能坐高铁飞机”云云。那么,这种事情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吗?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第三者(仲裁机构)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互联网仲裁则是指仲裁程序的主要环节,均在网络上进行,互联网仲裁相比传统诉讼,在判决流程上,有不受地域限制、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等特点,仲裁机构通过仲裁出具的裁决书,与法律判决书具有相同的强制执行力。当平台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后,可以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相对便捷,又具有法律效力,网络仲裁被一些不上征信的网络高利贷用作催收。

但目前实际的网贷仲裁,大多并没有执行法定程序(比如联系不上你,需要公示60天),仲裁机构更没有对纠纷发生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审判,甚至大部分借款协议都是不合法的。这样的仲裁,几乎可以说是全凭网贷平台的一面之词而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很可能会造成全国大面积出现“欠债不还”的“老赖”,社会影响想必也是不小的。

所以,2018年6月最高法叫停了“先予仲裁”(仲裁机构在当事人未发生网络借贷纠纷时,先予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行为)。而后,也明确了一些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情形:

一、仲裁机构未依照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纠纷或者主持调解,径行根据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签订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的;

二、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未保障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利的。  

前款规定情形中,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以约定弃权条款为由,主张仲裁程序未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仲裁委必须按照严格执行仲裁程序,保留被仲裁者出庭举证的权利,单边仲裁不再被法律保护

所以,仲裁不是什么新鲜事,对待债务原则还是不变,还合法部分。不合规的仲裁不用担心,踏实挣钱,早日上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