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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百科讯息:让胡路借贷纠纷,大庆套路贷抓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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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3.8亿 大庆市犯罪数额最大的“套路贷”



原小冬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是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处的犯罪数额最大的“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共历时两年零三个月。


两年多的时间里,侦查机关共查扣、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33个,共冻结资金人民币1.2亿余元;共查扣、冻结涉案证券账户7个,共冻结资金人民币220余万元、美元10万元等;共查封房产723处、扣押车辆6辆、查封车辆手续6套;以上涉案财产价值高达3亿余元,最大限度保证了被害企业和被害人的财产权益。



围猎房企 非法过户被害人房产723套


本案的首要分子叫原小冬,1969年生人。


原小冬在24起诈骗犯罪、4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和1起诬告陷害犯罪中,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有原小冬的弟弟、姐夫、同居女友邱某敏、邱某敏的父亲、“合作伙伴”等共计9人。


原小冬“套路贷”犯罪集团的第一阶段在2007年至2012年,主要针对个人,区域主要在大庆市让胡路、萨尔图地区,对25名被害人实施了17起诈骗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诬告陷害犯罪,犯罪数额共计1000余万元。


第二阶段从2012年至2018年,主要针对房地产企业,通过签订虚高的借贷协议,制造大量虚假银行流水,诱骗被害人进行虚假仲裁和虚假诉讼,围猎大庆市多家房地产企业,致使多家房地产企业损失惨重,两家房地产企业濒临破产资不抵债,犯罪的地域也从大庆全市发展到外省市。他们针对6家房地产企业实施了7起诈骗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犯罪数额共计3.7亿余元。


他们通过假借民间借贷对外放贷,往往采用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要求被害人重复打借条垒高债务,通过非法手段查封、变卖、过户被害人的房产达723套,车辆6辆。


在索债过程中,原小冬等人软硬兼施、各种手段并用,威逼被害人打欠条,过户被害人房产,强扣被害人车辆,指使手下成员在被害人家内留宿,带领多人到被害人家撬门、威胁恐吓被害人的母亲,并滞留室内居住,最终将被害人的母亲赶出住所……


被害人深陷“套路”被其一步步诈骗,欲哭无泪。甚至有被害人被原小冬犯罪集团成员诬告陷害而身陷囹圄,含冤坐牢长达10年。


他们以“软暴力”和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索债,大肆侵吞被害人财产,致使多名被害人倾家荡产、流离失所。


原小冬在领导该犯罪集团的过程中,对谁都不信任,全部自己操作,与被害人形成“一对一”的局面,而将其他边缘任务交给组织内其他成员,使得其他组织成员仅知道部分事实,仅参与部分环节,而无法了解罪行全貌。


另外,原小冬从不伪造被害人的签名,所有被害人的签名均是其使用威胁、蒙骗等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取得的,因签字属实,因此他不怕报警,不怕笔迹鉴定,不怕法院诉讼,从而也使得他的犯罪行为难以侦查取证,极具隐蔽性。


坚称是诬告 原小冬公检法全程“零口供”


原小冬曾经两次被司法机关打击过,极具逃避侦查的思维。


到案后,原小冬从未承认过任何犯罪事实。


对所有的案件,他均称以书面合同、被害人签字和法院判决为准,坚称所有案件均是经济纠纷,所有被害人均是诬告陷害,所有证据均是非法证据。


侦查机关在调取大量证据推翻他的主张之后,下次再提审时,其根据公安机关拿出的证据情况又全部推翻之前供述,改换另一种说辞,让侦查人员疲于奔波。


为了堵塞原小冬的各种虚假理由和借口,侦查人员付出了巨大艰辛和努力。


面对检察机关的提审,原小冬故伎重演,也是“零口供”。


其说辞多次改变,百般狡辩。例如,他看一份笔录曾超过两个半小时,并做出多处修改,然而,最后却拒绝签字。


一直到开庭时,原小冬还是什么都不承认,坚称自己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


原小冬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0年7月31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小冬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原小冬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邱某敏等其余9名被告人(包括1名非集团成员)获3年至19年不等有期徒刑,处以罚金,并对涉案财产进行了依法处置。


2020年11月1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各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原小冬犯罪集团通过诈骗、敲诈勒索犯罪获取的财产,依法返还、退赔。


有的被害人被返还房产400余套,有的被害人被退赔的数额超过1亿元……


本案判决后,被害人给检察机关先后送来了5面锦旗和3封感谢信。


检察官手记:“套路贷”套路深似海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聂树平


本案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就在于原小冬设计了极其复杂的“套路贷”手段,给自己的行为披上了合法化外衣,从而逃避法律制裁。


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持续时间长达10年,就是因为其犯罪手段极具隐蔽性。


原小冬曾两次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其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因而在作案过程中也极具“耐心”:其为了“套路”某被害人或某被害企业,经常可以设计套路或布局长达七八年,慢慢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不止一名被害人说:“原小冬经常让我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也搞不懂为啥。”可以说,原小冬在设计“套路贷”手段方面,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原小冬的头脑非常“聪明”,其设计的“套路”手段复杂多样,往往在一个案件中多种手段并用,并且还经常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调整说辞,找到被害人的“软肋”,从而使被害人一步步被套牢。如闫氏家族当时被纪委监委调查,他就诱骗闫某某将433套房产通过法院判决给他,谎称暂替闫家持有……这种说辞当时得到了闫家的“认可”。可是,原小冬在取得法院判决之后,又立即将该433套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一下就鲸吞了6100余万的非法利益。


纵观原小冬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发展史,每一步都充满着罪恶。


严重干扰、破坏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致使多名被害人倾家荡产、流离失所;严重扰乱大庆房地产行业秩序,致使多家房地产企业损失惨重;多次提起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严重浪费司法资源。


所有这一切,全是以原小冬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贪婪所致,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


在法治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的当今中国,我们绝不能容忍这种有碍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毒瘤存在。同时,检察机关呼吁广大群众,提高人身和财产防范意识,在遭遇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与司法机关一道肃清黑恶势力,维护晴朗的法治天空,让法治的阳光扫除黑恶的阴霾。


以原小冬为首的犯罪集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庆市查处犯罪数额最大的、且非常典型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为了办理这起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均组成了专案专办组,付出了巨大艰辛和努力,开庭庭审时间更是整整持续了7日,也刷新了大庆市刑事审判开庭时长的最长纪录。


本案的隐蔽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经过精心设计,原小冬为自己披上了一件“玫瑰色”的外衣,就个案来看,让人感觉在这件外衣下发生的就是经济纠纷。


为了掩盖罪恶,原小冬也是煞费苦心、步步为营;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更是极尽狡辩,死扛硬撑。


10年的较量,罪恶终究没有被掩盖。零口供定案,是检察机关交付的一份完美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