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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见识!民事借贷纠纷怎么反诉起诉,被告有权提起反诉,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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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与本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反诉与本诉都是独立的诉,独立的请求。反诉是指在本诉进行中,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可见,为了实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便于法院查清事实,节省审理案件的成本,被告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这叫做“反诉”,法院会将其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被告所提起的反诉必须针对本案的原告,一般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否则法院无法合并审理,反诉也就失去了其实际意义,被告就必须另行起诉。比如,承租人告出租人房屋漏雨,要求其修理房屋,出租人可以反诉主张承租人支付所欠的租金,以对抗承租人的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在针对原告起诉状的答辩状中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可以单独递交反诉状。如果书写的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反诉,由法院的工作人员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另外,被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积极行使答辩权。其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当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因此,反诉也是有一个固定的期限的,过了该期限,被告就不能提起反诉。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反诉是被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使原告撤诉,被告的反诉依然可以继续,而不会因原告的撤诉而不成立或终止。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52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34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