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被告当庭给付欠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系多年朋友,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在原告张某某处借款70000元,并为原告张某某出具借据一枚,约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还款,并约定逾期利息。借款到期后,原告张某某多次向被告李某催要未果,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本为朋友关系,且案件争议明确,秉持定分止争的理念,从人情、法理等方面反复劝解双方当事人,向被告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当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劝说原告张某某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原告放弃利息部分的诉求,被告当庭给付欠款,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争议自愿、平等的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相对于判决而言,调解的结果体现着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更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