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见解]百科资讯:民间借贷纠纷审理视频,上海小伙租房遭房东驱赶

阅读:

2017年,46岁的朱翠芳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内容匪夷所思。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被告为朱翠芳本人,原告为她的租客祁选斌,祁选斌声称朱翠芳欠钱不还,要求其尽快归还本金与利息,共计26万元。

对此,朱翠芳一头雾水,她根本不知欠款从何而来,更不知自己为何会莫名其妙背上一身债务。

46岁的朱翠芳一夜白头

自2003年起,朱翠芳将家中房屋出租给祁选斌夫妇,连续15年,双方一直维持着良好的租赁关系。

谁成想,祁选斌竟倒打一耙,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朱翠芳一纸状书告上法庭。

朱翠芳气得一夜白头,憔悴了十岁。她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这是诬陷,我是冤枉的,我从来没向他借过钱,也没收到他的租金!”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到底是谁在说谎呢?

早期的租房隐患

朱翠芳来自江苏泗阳,1972年出生,家境贫寒,早早辍学,在家务农。结婚后,朱翠芳与丈夫育有四个孩子,可几亩土地根本无法维持一家六口的生计。

经过深思熟虑,夫妻俩决定去上海打工,开辟另一条出路。两人来自小乡村,文化程度不高,找不到体面的工作,只能干着最底层的活计。不过,好在二人吃苦耐劳,省吃俭用,也积攒了不少积蓄。

在大城市打拼多年,每日看着络绎不绝的车辆与繁华耸立的高楼,朱翠芳渐渐被同化。她越发感受到城乡之间的差距,明白了只有留在大城市,才能拥有更优越的生活质量。

渐渐地,朱翠芳萌发了扎根上海的想法。然而,丈夫的生活理念却与她背道而驰。

几年的底层生活令丈夫身心疲惫,苦不堪言,如今的他不贪恋大城市的繁荣,只想偏安一隅,回到家乡平淡生活。

就这样,两人的三观产生了极大的分歧,争吵也日益频繁,几乎形同陌路。2001年,朱翠芳与丈夫的婚姻走到了终点。

不过,朱翠芳很快走出了离婚的阴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

20世纪初期,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上升的阶段。朱翠芳虽不清楚房地产行业的红利,却一直怀揣着一个买房安家的想法。

2003年,朱翠芳看上了白鹤镇外青松公路2993号的一套房子。

房子有两层,楼上为普通住宅,楼下为门面商铺,面积共计108平方米。该房子位于郊区,地区偏僻,因而房价不高,在朱翠芳的承受范围之内。

朱翠芳的房子一楼

于是,朱翠芳掏空腰带,倾尽所有,咬牙买下了这套房。与此同时,她在市区找到了一个待遇更好的工作。

为此,她打算将白鹤镇的房屋出租出去,这样每月能多得一份收入,简直是两全其美。

于是,朱翠芳在一楼大门粘贴了招租海报。奇怪的是,海报总是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贴一张丟一张。

几日后,一个陌生电话打来。对方介绍自己名叫祁选斌,想要租房。

朱翠芳的房子二楼

其实,先前多次撕海报的神秘人正是祁选斌。他之所以做出如此令人费解的举动,是为了避免让他人看到房屋出租信息,而跟自己竞争房屋,抬高房价。

而他之所以隔了许久才给朱翠芳打电话,是想营造一种房屋租不出去的假象,让房东干着急,从而增加低价出租的概率。

仅从租房一事上来看,祁选斌很明显是一个心机颇深、颇有城府的人。

合同的阴谋

祁选斌来自江苏南通,比朱翠芳大十几岁。他的妻子名叫倪士琴,也是一位精于算计的女性。

一通电话后,双方约定了线下看房。朱翠芳为人爽快厚道,看祁选斌真心想租,并未刻意抬高价格,而是开出了每年1.6万元的合理价格。

祁选斌和倪士琴

很快,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朱翠芳返回市里工作,而祁选斌夫妇则留在郊区,将两层楼房进行了改装。

一楼被打造成自行车销售店,兼做修理车辆的活计;二楼被用作棋牌室,每日客流量居高不下。

祁选斌夫妇颇具经商头脑,且同时经营两家店铺,每日净利润可达好几百块钱,月收入轻松过万。

次年,眼看生意日益红火,且积累了一大批老顾客,祁选斌夫妇决定续租,房东朱翠芳欣然同意。

就这样,夫妇二人续了一年又一年的房租。每一年,朱翠芳都会主动来要一次房租,而祁选斌给得也十分痛快,双方从未在房租上发生过分歧。

出租房外景

后来,上海房价飞涨,连同郊区的房子也被抬高身价。朱翠芳便根据市价慢慢增加房租,不过分压榨租客,也不令自己吃亏。

2016年,房租由原来的1.6万元涨到了3.2万元每年,价格直接翻了一倍。

对此,祁选斌没有丝毫怨言。因为房租在涨的同时,店铺的收入也在与日递增。

朱翠芳见祁选斌夫妇每年都能按时交房租,且对涨房租没有意见,便与他们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处成了朋友。

最初几年,双方每年都会按时签订书面的租赁协议。后来,一是嫌麻烦,二是彼此信任,朱翠芳便没再要求签署书面合同。

朱翠芳

通常情况,每年房租到期之时,祁选斌都会打一个电话给朱翠芳,告知其要续租,再打一笔钱即可。

这样的口头约定简单又便捷,为租赁双方节约了大量时间,却也埋下了隐患。一场围绕租赁合同展开的阴谋即将来临。

莫名其妙的诬告

2017年8月,朱翠芳欲在上海落户,打算再买一套房,可手头有些紧张,便有了抬高房租的想法。

“老祁,我最近要换房,缺钱用,想把你们的租金抬一抬,抬到一年4万,跟市场的均价一样。你看我们都这么多年的老朋友了,从来没多要你钱,你看可以吗?”

租房协议

这一次,祁选斌一反常态,不像往年那般一口答应,而是沉默了许久,才冷淡地说:“容我再考虑一下吧。”

朱翠芳心大,并未多想,便给了祁选斌足够的考虑时间,殊不知她即将成为祁选斌夫妇手中长线钓到的大鱼。

2017年9月7日,朱翠芳接到一条奇怪的短信,内容是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来的电子传票。

短信显示,祁选斌为原告,有两大诉求:

其一,判令被告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

其二,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月利率为2%,起始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

除此之外,原告祁选斌还控诉朱翠芳收取其16万元房租,却不肯将房屋出租给他。

朱翠芳逐字逐句地浏览短信,整个人怔住了。她感到十分诧异,想不到祁选斌会将她告上法庭,且理由竟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他是租客,我是房东,只有他给我交钱的份,我怎么可能向他借钱,还欠10万元?”

“14年间,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他整整租了14年,邻里街坊都能作证,怎么变成他交了房租,我不给房?简直可笑!”

朱翠芳急火攻心,自言自语念叨了半天,越发感觉自己被耍了。

她第一时间找到祁选斌理论,压住怒火,佯装镇定地问:“老祁,法院的传票是怎么回事,你把我告上法庭了吗?”

朱翠芳

祁选斌仿佛早有准备,面色不改地说:“是,你都忘了吗,你收了我16万元的房租,还欠我10万元,至今未还。”

朱翠芳气得青筋暴起,质问道:“我何时欠你钱?老祁,做人要厚道啊,不能睁眼说瞎话!”

祁选斌一脸平静,反而倒打一耙道:“明明是你有错在先,我只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罢了。”

看着面前年近70,鬓发斑白的祁选斌,朱翠芳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蹉跎半生,朱翠芳吃了不少苦,可她从未受过如此荒唐的污蔑,现下只觉得气愤和委屈,她开始口不择言地怒骂祁选斌。

朱翠芳左眼的伤

只听“砰”的一声,朱翠芳的左眼被祁选斌一拳击中,迅速红肿起来,疼痛难忍。

这一拳打得不轻,朱翠芳的左眼几乎看不到眼白,眼球只剩下血红色。

热心的群众帮忙报了警,祁选斌被行政拘留了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

2017年10月12日,法院对朱翠芳与祁选斌的借贷纠纷案进行立案调查。

起初,朱翠芳胸有成竹,毕竟她的确未做过祁选斌控告的那些事,心里坦坦荡荡。

可还未等她喊冤辩解,祁选斌便出具了不少“证据”,历数她的罪状。

祁选斌

“2016年8月,朱翠芳说想换一套新房子,要补差价,就让我一次性续租5年,给的条件是不涨房租,按每年3.2万元算。然后我们签了租赁合同,时间从2016年至2021年,一次性付16万元房租。”

说完,祁选斌拿出了一张纸质的租赁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甚至还附上了朱翠芳的签名以及联系电话,可谓是铁证如山。

还未等朱翠芳反应过来,祁选斌继续补充道:“后来,她跟我诉苦,说房租不够补差价,向我借了10万元,我碍于人情,就借了,月利息为2%,到期需要归还14万元。”

还是那张租房协议,里面的内容果真包括一项借款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祁选斌出示的租房协议

随后,祁选斌装作一副委屈的模样,向法官诉苦道:“合同约定好5年房租不涨价,一次性付清,可她上个月突然要把房租涨到4万元,这不是欺负人嘛!”

来之不易的清白

祁选斌讲得有理有据,环环相扣,朱翠芳若非当事人,大概也会深信不疑。

“我没向他借过钱,没写过借条,也没签过字,这个借条一定是假的!”朱翠芳急切地争辩道。

“我读过几年书,认得几个字,这个借条是你说的内容,由我代笔的,这些你都忘了吗?”祁选斌立即辩驳道。

朱翠芳接过物证一看,字迹果然像自己所写,但她从未签过类似的协议。无奈之下,她只好恳求法院进行字迹鉴定。

朱翠芳申请字迹鉴定

11月23日,鉴定结果显示:借条落款处的“朱翠芳”三字的确是本人的亲笔签名。

这下,无论朱翠芳如何争辩,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都是无力且无用的。

最终,法院宣布一审判决,限朱翠芳在10日内归还10万元借款,并承认祁选斌所缴纳的5年房租16万。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简直是颠倒黑白!”

朱翠芳悲愤交加,她立誓要为自己洗刷冤屈,让祁选斌付出代价。

2018年春,朱翠芳再次提出上诉,并向法院申请使用测谎仪。

祁选斌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连上机器,回答法官的问题。朱翠芳激动紧张,祁选斌却冷静从容。

结果显示:祁选斌的证词可信度高于朱翠芳。

这个结果令朱翠芳彻底崩溃,直接在庭上痛哭起来:“我真的没撒谎,我是冤枉的,为什么没人信我!”

二审法庭上还“空降”了两名证人,分别是祁选斌的妹夫以及麻将馆的常客顾女士,两人证实了祁选斌借钱的真实性。

最后,二审判决依旧维持原判。

假证人之一

年近46岁的朱翠芳辛劳半生,不想引狼入室,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夜之间,朱翠芳白了头,常常被气得胸闷郁结。

期间,朱翠芳竟想不通选择自杀,好在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去医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

朱翠芳

2019年,朱翠芳重拾信心,再度开始上访。终于,她记起一件往事。

2016年,朱翠芳找祁选斌缴纳房租时,曾留下过电话号码及其名字,当时纸条被祁选斌折起来了,原来朱翠芳的签名就是这样签上去的。

随后,刑侦人员再度盘问了二审时的两位证人。经过几轮审问,两人竟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做了伪证,是祁选斌花钱雇来的。

2020年9月,法院再度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祁选斌终于承认自己诬陷朱翠芳,但他的情绪异常激动,控诉朱翠芳不留情面,一再涨房租,这才让自己走上歪路。

然而,任何理由都不能被当成犯罪的借口。按照我国刑法,祁选斌需要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包括那两名作伪证的人,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朱翠芳

至此,真相终于大白,朱翠芳终于展开了舒心的笑容。

经此一事,朱翠芳才知道清白与声誉对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而污蔑和诽谤也能在一瞬间轻易毁掉一个人。

总之,防人之心不可无,涉及钱财问题,一定要签订纸质协议,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以防被有心之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