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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货款纠纷转民间借贷,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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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今天分享一例近期代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基本案情大致为赵某与陈某为多年好友。赵某因资金周转需要,故向陈某借款。陈某当时没有多余的资金,故通过其名下支付宝的“借呗”借款7万元后,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借给了赵某。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以及按该笔"借呗“借款归还平台时产生的相关利息标准向赵某收取利息。后因赵某未还款,陈某自行偿还了“借呗”本金,并为此支付“借呗“平台手续费、利息。陈某无奈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并按“借呗”平台手续费、利息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裁判意见

法院认为,根据在案证据,可以确认赵某向陈某借款的事实。陈某自认借款系来自“借呗”平台,属于信贷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故双方之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综上,赵某因案涉借款取得的7万元应当返还给陈某,并向陈某支付资金占用费。因双方借款时未书面约定利息且本案借贷关系无效。法院酌定资金占用费从起诉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例延伸

“借呗”是重庆市蚂蚁商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个人现金借款产品,类似于虚拟信用卡。套取“借呗”的资金转借他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借款合同应依法认定无效,合同约定的利息也归于无效。朋友之间借贷时,要注意借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倘若为了朋友套取了信用卡、银行贷款,或者“借呗”“微粒贷”等网络金融平台的资金而转借,一旦借款方不能及时归还该笔款项,出借人作不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还需要承担因贷款而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费用。若无法按时还款,甚至还会造成自身征信不良记录,影响生活。若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他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52.【高利转贷】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既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秩序,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认定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适用该条规定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三是对该条规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件,不宜把握过苛。实践中,只要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存在尚欠银行贷款未还事实的,一般可以认为满足了该条规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要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修订)

第二十一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