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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内幕解读:石龙借贷纠纷案例,欠债650万住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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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冷静)石龙镇的一名女高管,拖欠他人款项达900多万元,时长2年多。其名下拥有价值120余万元的别墅房产,却拖欠巨额债务拒不履行,并且拒绝搬迁,妨碍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变现。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东莞市第一法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易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梁某英、东莞某印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等七宗执行案,执行标的额共937万多元。

2012年3月7日法院执行干警向梁某英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在2013年3月14日前履行付款义务,但梁某英至今未履行。2012年8月,法院现场查封梁某英所有的石龙镇某豪园的房产,并向梁某英送达查封清单、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13年2月26日,法院在梁某英所有的石龙镇某豪园的房产张贴搬迁公告,限其在2013年3月10日前搬迁,但其仍然拒绝搬迁。

法院认为,因梁某英拒绝搬迁,致使其名下东莞市石龙镇某豪园的房产至今未能拍卖,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石龙公安分局于今年4月28日对被执行人梁某英进行刑事拘留。其家属也终于于今年5月5日迁出该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