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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资深头条:莞城借贷纠纷处理中心,东莞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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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刘伟乐报道: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1月28日,东莞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徐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葵,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松山湖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黄晨光,以及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东莞监管分局等单位领导出席了仪式。

多个部门齐“搭台”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徐维对东莞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东莞率先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既是落实最高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及省有关《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在前期扎实开展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基础上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全新尝试。他希望,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牢牢把握规范运作、依法调解、服务为本的工作方向,坚持不忘初心、牢记自身使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丰富调解手段,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走出正规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之路,为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新做法、新经验。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在揭牌仪式上表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挂牌成立,是巩固深化诉调对接“1+2+3”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满足群众多元解纷的现实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她希望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加快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调解力量,加强与各部门间的交流协作配合,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妍介绍,东莞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东莞第一法院联合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金消协等部门共同搭建的调解平台。东莞第一法院松山湖法庭派出3名专职调解员,松山湖管委会、金消协等部门派出12名特邀调解员,共同驻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参与金融案件的调解工作。

松山湖法庭和其他部门将常态化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培训、司法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共同竭力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运作后,诉调对接纠纷范围会逐步扩大,调解人员更加专业,诉调对接机制会更加顺畅,当事人不需要跑两次,即可依法有效解决纠纷。”何妍说道。

据了解,松山湖法庭集中管辖第一法院辖区内的金融纠纷案件,占全市金融纠纷案件的90%以上。近年来,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与东莞法院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调解案件数量及金额均居全省前列。当天挂牌成立的“东莞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推进诉调对接“1+2+3”“枫桥经验”东莞样本的又一创新举措,对高效化解全市金融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东莞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首日成功调解7件纠纷

在揭牌仪式的当天,金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对7件案件进行了调解,并全部调解成功,首日即取得“开门红”。

借款人黄某向某银行借款120多万元用于购房,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没有依照贷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款,被银行起诉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案件由松山湖法庭进行审理。立案前,松山湖法庭将案件委派给金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前期,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组织借款人和银行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1月28日,调解员邀约双方到金融调解中心进行面谈,经过半个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松山湖法庭随即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此外,还有其他6件金融案件在揭牌首日成功调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