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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了解:惠来林高鹏借贷纠纷,社区居委为居民做好事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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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林高鹏,男,住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周田镇周山居委

身份证号码:720206****

执行案号:(2021)粤52执188号

执行法院: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52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被执行人林高鹏应当偿还申请执行人黄畅然借款.34元、利息9362878.36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176605元等。

因被执行人林高鹏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畅然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因拒不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财产,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陈法官,电话:0663-821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