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日化解群众纠纷,就能早日解决群众的烦心事。5月10日,睢县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当天立案的相邻通行权纠纷,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袁某于2002年2月份在本村东北角东西大道北侧自建房屋一套并修建了院落,大门朝南,此后袁某家一直从南侧的大路上通行。自2022年春季开始,袁某及李某家发生矛盾,李某在袁某家大门前的出路上挖了东西向的沟,并在袁某家南边栽种了6棵桐树,后又栽种7棵桐树,共计 13 棵,其中4棵桐树正对着袁某家的大门,影响袁某家通行。
袁某多次找李某一家协商,李某都不愿清除树木,2023年3月,袁某便将李某诉至睢县法院。4月份,法院判决李某应清除阻挡袁某一家出行的4棵桐树,将袁某家南侧的沟填平。但李某一直未履行。
5月10日,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杨守杰认为此案争议的焦点并不复杂,受理案件当天就来到袁某家实地查看。在执行现场,杨守杰耐心劝说李某一家,讲解拒不履行义务的强制措施,见李某被说动,又进一步劝解:“你和袁某都是老邻居,每天都要碰面,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不能只想着自己方便,不考虑他人的生活不便。”
经过杨守杰的劝说,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邻居袁某赔了不是,并在执行干警和袁某一家的帮助下,将阻挡袁某一家出行的4棵桐树清除,将袁某家南侧的沟也填平,大家齐心合力,又恢复了互帮互助的和谐邻里关系。
执行完毕,袁某感激地说:“我上午刚申请执行立案,下午法院就来人把纠纷解决了,咱法院办案效率太高了!”